神是公義的,祂的行政建立在公義上。公義是神寶座的根基,所以我們這些神的子民,活在祂的行政之下,必須有公義的生活。我們必須向義活着,但因着我們在自己裏面,無法過這樣的生活,救主就拯救我們,好叫我們能過義的生活,就是滿足神行政公義要求的生活。
然而向義活着的生活和勝過罪並不困難,因為藉着基督的死,我們就遠離了罪,祂的死在我們與罪之間畫了分界線,使我們遠離罪。因主的血天天洗淨我們,脫離罪所帶來的死亡,而使我們現今乃是活的。我們不需要掙扎,或想要叫自己動力十足,我們只要活,這生活總是傾向義的。
彼前二章24節,「祂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就得以向義活着,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我們不該只有客觀的十字架,也該有主觀的十字架。客觀的十字架需要在我們的經歷中成為主觀的。這有賴於賜生命的靈在我們裏面的工作,我們呼求主的名,並與祂有交通,賜生命的靈就在我們裏面運行,我們自然而然就經歷十字架主觀的工作,使我們與罪分開,叫我們自動向義活着。(員農區 李王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