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就一班人的眼光看,就是規條,是要人來遵循的;但舊約聖經中申命記給我們一個新的啟示,使我們對律法有正確的看待。律法不僅是一系列神聖的誡命,更是神活的話,就是神將祂的本質注入到我們這些愛祂的尋求者裏面,神就要從我們裏面遵守祂自己的律法。所以我們該是愛神,尋求神的人。這樣我們就能天天被神注入,也就能自然而然照着神的律法而行。
律法是神的話,其功用在詩篇一百一十九篇和十九篇,至少論到二十六項的功用。我最寶貝的是詩篇十九篇7–8節,「耶和華的律法完全,能甦醒人的魂;耶和華的法度可靠,能使愚蒙人有智慧;耶和華的訓辭正直,能快活人心;耶和華的命令清明,能明亮人眼。」又有詩篇一百一十九篇116–117節,「求你照你的話扶持我,使我存活,也不叫我因所盼望的蒙羞,求你扶持我,使我得救,我必時常看重你的律例。」神的話使人得着滋養、扶持及安慰,並且使我們在凡事都有盼望。耶和華乃是我們的業分,如詩篇一一九篇58節,「耶和華是我的業分;我曾說,我要遵守你的言語。我全心求過你的恩;願你照你的話恩待我。」申命記記載以色列人,在西乃山下等候神頒布律法的時候,是恐懼戰兢的,摩西卻在山頂上享受主臉上的光照。我們的光景都該是摩西在山頂上的光景,我們都該在山頂上,在神臉的光照之下。
近來這些日子,對主的同在感受特別深,當一些事情臨到時,第一個反應常是落在心思裏被打岔,但也因快速回到神的話前,立即得着光照;有時認罪悔改,有時心思清明,明白神在我身上的心意,神的話成了我應時的幫助。我明白何謂神從我們裏面自然而然活出律法。神的話也就保守我不絆跌,並使我的腳步穏當,勝過一切消極、負面及罪孽。脫離撒但的轄制,我們就能征服一切的惡事。並因神的話使我們能在緊要的關鍵時刻,從罪孽中出來成為征服者,得勝者。阿利路亞!讚美主!(埔心 孫黃蘿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