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的內在意義- 一卷論到基督的書

申命記是律法書總結的話,是摩西再次向以色列人講述律法,而這次講述的對象是第二代。若要完全據有基督作美地,就不得有不信的惡心,不得有怨言(不滿和秘密的唧咕、牢騷與抱怨),必須提防在那地衰萎;「衰萎」含示因着風俗影響力,或在一地居留太久,而失去了屬靈的新鮮,並且原初給與人的印象也變得不鮮明了。

兩代的以色列人也可按豫表來解釋;第一代豫表我們的舊人,第二代豫表我們的新人。我們需要在生命裏長大,消除舊的一代,並在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裏得更新,好叫我們被變化。

羅馬十章69節,保羅將摩西在申命記三十章1114節所說的話,應用於基督,指明誡命,就是神的話,乃是神口裏所呼出的氣。申命記八章3節說,「人活着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耶和華口裏所出的一切事。」;在馬太四章4節,「一切事」被「一切話」所頂替,指律法、誡命、律例和典章,就是從神口裏所出的話。律法是神活的話,其功用是將活神供應給尋求祂的人,將神自己作為生命和光,分賜到那些愛律法的人裏面,是甦醒人的魂、快活人的心,帶來救恩,使我們堅立。安慰我們,並滋養我們,扶持我們,使我們得救,並使我們有盼望。律法是神活的話,使我們享受神作我們的業分,使我們享受神的面,作我們藏身之處和盾牌,享受神的幫助和善待,使我們有智慧並且通達。律法是神活的話,其功用是賜給我們正確的明辨和知識。律法是神活的話,其功用是保守我們不犯罪,不走一切的邪路,保守我們不絆跌,使我們的腳步穩當,並使我們勝過罪孽。我們若愛神,謙卑自己,把律法當作神活的話,藉以接觸祂並住在祂裏面,律法就要成為管道,藉此將神聖的生命和本質傳輸給我們,作我們的供應和滋養;我們就在生命、性情和彰顯上與神成為一,並自然而然過彰顯神且符合祂律法的生活。

美地入口的景象(二七18),包括石碑祭壇供物;這一切項目都豫表基督。寫在碑上的律法,乃是神自己的描繪,表徵作神活的描繪和具體化身的基督,立在百姓面前,按着神的所是要求他們。旁邊有表徵基督十字架的祭壇,豫表以基督作他們的燔祭獻給神,使神滿足,並以基督作他們的平安祭獻給神,與神共享並交通。供物燒在祭壇上,表徵基督是應付並滿足神一切要求的一位。要求的神親自成肉體來,作我們的救贖主和我們的代替,成為滿足神要求的一位。這美妙的景象顯示,我們都不是藉自己的努力,得以進入基督我們的美地,必須是基督自己纔是!(王英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