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靈的爭戰

新人如何從事屬靈的爭戰?第一要看見爭戰的對象。以弗所六章十二節:「因我們並不是與血肉之人摔跤,乃是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黑暗世界的、以及諸天界裏那邪惡的屬靈勢力摔跤。」血肉之人是指人類,在血肉之人的背後,乃是魔鬼,那抵擋神定旨的邪惡勢力。因此我們的摔跤,我們的爭戰,必須不是抵擋人,乃是抵擋諸天界裏那邪惡的屬靈勢力。

第二,要在主裏,得着加力。以弗所六章十節說到,「你們要在主裏,靠着祂力量的權能,得着加力。」「加力」原文與一章十九節的「能力」同字根,意即要對付神的仇敵,抵擋黑暗的邪惡勢力,我們需要那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並叫祂坐在諸天界裏,遠超空中一切邪靈的浩大能力,使我們得着加力。這「加力」乃是「在主裏」,我們乃是在主裏得着加力,這指明在對付撒但和祂邪惡國度的屬靈爭戰中,我們只能在主裏面爭戰,不能在自己裏面爭戰,何時我們在自己裏面,我們就失敗了。

第三,要穿戴神的全副軍裝。新人與神的仇敵爭戰,不僅要靠在主裏得着加力,也要靠穿上基督各樣的屬性,作為神全副的軍裝。如,真理的腰帶、義的胸甲、和平福音的穩固根基(鞋)、信的盾牌…。(弗六111317)神全副的軍裝是為着基督的整個身體,不是為着基督身體上任何單個的肢體。所以我們必須在基督的身體裏,在新人裏,打屬靈的仗,絕不能單獨作戰。

屬靈的爭戰最常見的就是在我們傳福音或牧養時發生,常常人不願意接受主,或相信、受浸了,卻對屬靈的話沒胃口,拒絕我們的餵養…,都是出於那背後惡者的攔阻。記得多年前,我和律姊妹曾陪一位姊妹讀聖經;當時,我們都覺得很享受並約好每週一次,固定的追求。讀了幾次後,有一回,姊妹沒來,當時,我們想姊妹可能有事,不以為怪,也沒打電話了解情況。過了一段時間,纔知道姊妹上次沒來是因途中騎機車跌倒。這讓我覺得很虧欠,因着自己的不彀儆醒,讓撒但有機可乘,使姊妹受傷,也中斷了與我們的追求。

所以,為着帶人得救,為着牧養照顧弟兄姊妹,我們需要為他們儆醒禱告,並在身體、新人裏經歷這屬靈的爭戰,好讓基督的話能分賜到人裏面,以成就神的定旨。(國宅區 賴施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