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對?還是你對

        是神對?還是你對?是你的眼光對?還是神的眼光對?我們如何看一件事,我們的眼光幾乎決定一切;我們如何生活,行事為人,待人接物,這一切全在於我們有什麼樣的眼光,是神的眼光,還是人的眼光。所以我們看事情都要學習有正確的眼光,就是神聖的眼光,這樣的眼光會改變我們,並影響我們的全人;即使外在的環境一點也沒有變,人是同樣的人,同樣的光景,但對我們而言,一切都改變了。因為我們的世界觀、價值觀改變了。

        民數記廿三章13節,巴勒說,求你同我往另一處去,你從那裏可以看見他們;你不能看見他們全部,只能看見他們營的邊緣。你要從那裏為我咒詛他們。」巴勒試着讓巴蘭從某個角度咒詛以色列人,結果卻是祝福,巴勒又領巴蘭往另一處去,27節說,或者神喜歡你從那裏為我咒詛他們。結果從巴蘭口裏出來的仍是祝福的話,因為這不在於人是從哪一個角度看,乃完全在於用誰的眼光在看,是神的眼光還是人的眼光。因此,我們絕不該低估了正確看見一件事的價值,這個看見會改變我們,甚至影響我們的全人。

        兩個問題實在是摸着我,在家庭、召會生活中,自己所持的到底是什麼眼光?是否有神的眼光?我們看民數記裏關於以色列人的記載,他們的光景太糟了,以至多次神發怒,新約裏也記載召會中各式各樣的難處、罪惡和過錯,充滿在神的子民當中。然而主在撒迦利亞書說,因為那觸着你們的,就是觸着祂眼中的瞳人。」(二8其實我們滿了墮落、罪惡,但你說我們是你眼中的瞳人,主愛我們寶貝我們,視我們為奇特的珍寶,是祂特有的產業。在我們自己裏面有許多缺失,在神的救贖裏並在基督裏,我們沒有缺失,神看我們乃是按着我們在基督裏的所是,祂已經忘掉我們在自己裏面的所是,祂已經赦免了我們。「因為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絕不再記念他們的罪。」(來八12)當祂赦免時,祂就忘記。

         我們怎能在基督裏?全是神作的!「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出於神,這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公義、聖別和救贖。」(林前一30)感謝主,神已經把我們眾人都擺在基督裏,召會是在基督裏,我們在基督裏,已經蒙揀選,蒙救贖並蒙拯救脫離墮落的轄制之人。祂對我們的看法乃是我們在基督裏,沒有任何罪孽。感謝主,我們已經蒙救贖,基督現今就在我們裏面,在我們的靈裏,當我們在基督裏就是回到靈裏,我們就有神聖的眼光。在基督裏,基督是我們神聖的望遠鏡,祂是一切正面積極事物的實際,我們真是需要有這樣的領悟,看待事情要有新的眼光,特別是關於神的召會和祂的子民。你若是按照自己的眼光看他們,就會有許多的藐視、批評和定罪,但你若有另一種眼光,就是神的眼光,你對待聖徒,與聖徒相處的方式,就會大不相同。感謝讚美主。

求神翻轉我們的眼目,使我們有神聖的眼光,積極取代消極,看見神在永遠裏,新耶路撒冷已完成。民數記一到卅二章以色列人沒有一點好的,但卅三章卻給我們看見都是好的;這給我們看見神總是積極的看祂的子民,神總是從好的角度看祂的子民。

感謝主,是神莫大的恩典憐憫了我們,使我們這醜陋滿了刺會扎人的毛毛蟲,裏頭卻有着蝴蝶般美麗的生命,讚美主,何等偉大的救恩,毛毛蟲至終變成為美麗的蝴蝶。現今我們正在過程中,我們是被揀選,得救贖,蒙拯救脫離墮落之轄制的人;正在享受基督,與三一神同被建造,編組成軍為神爭戰;並被神豫備好,得以據有包羅萬有的基督作美地,何等的一班人!(員農區 鄭黃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