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姊妹們雖然辨識清楚,感覺敏銳,認識明快,但一到判斷、作決定時就亂了。這是很奇妙的。
許多時候我們看弟兄,覺得他們很慢、很糊塗,但等到作決斷時,十次有八次都是弟兄們的決斷對。平常在感覺事情時,十次有八次是姊妹們在先,弟兄們的確不如姊妹們。所以,在感覺事情,看透事情,明白事情上,弟兄們常常沒有姊妹們高明;但等到要斷定事情時,就不能靠姊妹了。我們都要學這個功課。
鼓勵姊妹們盡感覺的功用
在召會生活中,姊妹們所有的感覺,我們都要快快接受。好比姊妹們說,要傳福音了,我們就要能跟上。姊妹們的感覺很快、很靈敏;不過,到下斷案時,絕不要跟着她們走。這是我的經歷。姊妹們越認識自己,就會看見感覺是你們精明,但斷案你們不要爭取。所以,姊妹們要把感覺快快交通給弟兄們,讓弟兄們下斷案。這是我作工的秘訣;我對姊妹們的感覺是非常接受的,但下斷案時一定要弟兄們作決定。
有一種相反的情形,就是有些弟兄不太接受姊妹的感覺,這就喫大虧了。然而,等到下斷案時,又跟着姊妹們走,那就更麻煩了。該有的情形是,感覺快快跟着姊妹,斷案時一定要弟兄斷。換句話說,姊妹們的感覺越快出來越好,越能接受越好。
我們都知道,姊妹們的感覺細,這是天生的。因着那些細的點,姊妹們都比弟兄們看得透,弟兄們所見不到的,她們都見到了。所以她們的感覺、見地,弟兄們要快快接受,並且真正的接受。然而,那個斷案必須由弟兄們負責。弟兄們最大的錯,就是不能接受姊妹的感覺;卻在斷案、作決定時,姊妹怎麼說,就怎麼作。這是最糊塗的。
在神的創造裏,姊妹們甚麼事都細,甚麼事都敏,甚麼事都真,並且甚麼事都深一點。這是弟兄們沒辦法和她們比的,弟兄們中即使是最細的,也比姊妹們粗;這就是神的創造。所以弟兄們,要快快接受姊妹們的感覺,鼓勵姊妹盡她們感覺的功用。-待續(摘自「李常受文集」一九六七年第一冊450-45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