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中,好像發光之體顯在世界裏。」(腓二15)何等榮耀,我們竟然能彀作發光之體,然而發光不是憑自己,我們自己沒有光,而是因着這位在我們內裏運行的神,祂是光,使我們能彀返照祂這光,要成為發光之體,我們必須首先向着主在我們裏面的運行敞開。
這裏有五件重要且彼此相關的事:一作成我們的救恩。二順從神。三活基督。四彰顯基督。五將基督表明出來。作成我們的救恩,就是順從神,我們若順從神在我們裏面的運行,就能彀享受祂,並且被話充滿,自然而然的就能把生命的話表明出來,這樣就是活基督,也是彰顯基督。
16節繼續說「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就是藉着活基督,向世人應用、陳明並貢獻生命的話,這就是福音。福音就是我們積極的享受主,自然而然的就有祂的彰顯,自然而然的就有話存在我們的心裏,當遇到人有需要時,這些話就會成了應時的話浮現出來,能彀供應給人。時常我們可能覺得軟弱搆不上福音,或是覺得自己口纔不好,不會講話,但神的要求從來不是這些,神只要我們單單的享受祂,因為我們不是要彰顯自己,乃是要彰顯在我們裏面的基督。當我們對祂的享受加多,就能彀自然的活出祂、彰顯祂,並且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
已過在這裏的開展,一面很喜樂,一面也受到主的光照。在幾次的傳福音當中,感覺似乎少了生命湧流的喜樂,對我好像成了一種義務或工作,很容易受外面人的反應影響。主就在禱告中讓我看見,是因為我對祂的享受不彀,就沒有辦法對人有愛,看不見搶救靈魂的迫切。我便更積極的要在開展中對主有享受,感謝主,後來也有福音朋友看出我們與這世代的人不一樣。感謝主,就像光要來照亮,並不是我們刻意表現得特別,許多時候或許我們也都不自覺,但因着順從並享受內裏運行的神,就能彀有祂的彰顯,就能在福音朋友面前作活的見證。(學員 林溶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