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燈

民數記七章,以色列十二支派奉獻並神說話之後在八章裏,神專特的指示亞倫,要整理燈台的燈。當神的子民奉獻給神,神就能在他們中間照亮,他們就有光,就能成為神的軍隊。所以必須先有光,纔能爭戰、行路並事奉;並且七盞燈的光都朝同一方向照亮,這表徵各人在基督身體裏的職事雖有不同,但方向卻是一致,他們的職事乃是一個職事。

從出埃及記二七章2021節看出,點燈第一要有「搗成的純橄欖油」,指基督的靈;第二「使燈常常點著」,意使燈光上升。燈芯要燃燒發出光來,必須被油浸透;第三「從晚上到早晨,要在耶和華面前整理這燈」,這是祭司的專責。這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

帳幕作為會幕,就是神與祂的贖民相會,並向他們說話的地方,今天就指召會的聚集。而點燈是指召會正確的聚會方式,在召會聚會中所作的每一件事,無論是禱告、唱詩、讚美或申言,都該使燈照耀。

點燈的聖職,是聖別之人祭司的事奉,祭司是被神據有,被神充滿、浸透,且絕對為神而活的人。我們要在召會聚會中經歷真正的點燈,就必須有基督這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作燈台,有神聖的性情作金,有基督拔高的人性作燈芯,有基督的靈帶着基督所經過之過程的一切步驟作油。我們也必須是聖別的人作祭司,穿着基督的彰顯為祭司的衣服,從晚上到早晨,在耶和華面前整理這燈。

關於點燈,在聖經末了啟示錄,有七盞火燈在神寶座前點着。寶座指在宇宙中,神有一行政中心,神從祂的寶座管理並行動,以執行祂永遠的政策。神寶座前點着的七盞火燈,表明這七盞燈對於神的行政、經綸和行動,有絕對的關係,神的行動就靠這七盞燈。要認識神的行政和經綸,就必須有金燈台七盞照耀並照明之燈的光,燈台的光就是那豫表召會之聖所的光,我們一進到召會的範圍內,就馬上清楚,懂得神永遠的定旨,神的心意、神的經綸。在神的聖所裏,我們得着神聖的啟示,並得着一切問題的說明。

按照啟示錄四章,七盞點着的火燈着重在神行政的行動,基督是地上君王元首,憑着這焚燒的七靈,來執行祂的使命,主宰支配世界局勢,使環境適合神所揀選的人,接受祂的救恩。也以焚燒之七靈的火焰審判、潔淨並煉淨召會,要產生金燈臺。七盞火燈的焚燒,不僅是為着照耀並焚燒,也是為着推動我們起來採取行動,以完成神的經綸。(鄭換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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