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神的妒忌,妒忌你們,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將一個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林後十一2)召會作為基督的妻子,該是貞潔的。甚麼時候召會在基督以外,尋求別的事物,在神眼中就是屬靈的賤淫,也就對神不貞潔。這讓我想起,在中學、大學時期追求過不少的偶像,一部接一部的連續劇令我神魂顛倒,日夜追看偶像的影片和照片。矛盾的是看的越多,心裏越抗拒,上課總是心不在焉。那些日子,我嘗試問自己追偶像為何那麼累,再問問身邊的朋友你們也和我一起追,不覺得累嗎?大家似乎沒甚麼感覺,而我發覺自己過度追求,使我身心疲累,便停止那樣的癲狂。甚至每當朋友要介紹我新劇時,我會阻止她說,拜託你不要害我。但每到一個時期,我癲狂追星的日子會捲土重來。
答案終於在信息裏解答了,原來我心裏頭住着一位宇宙中最妒忌的一位,是丈夫的嫉妒。猶如作妻子在欣賞別的男人時,是丈夫無法容忍的。妻子不僅失去了貞潔,也是犯了屬靈的賤淫。每當我們愛任何人事物而不愛祂,祂就起了妒忌,因祂只要我們惟獨、單單、完全的愛祂。
訓練裏我嘗到了追求祂的美味,這與我追求偶像有天淵之別。從一天的開始直到一天的末了都是祂,作任何事也想到祂,再怎樣瘋狂的愛祂都可以,不會過度,越愛祂心中越甜美。就像詩141首第四節,「你比美者還要更美,你比甜者更甜;你外,在天我心何歸?在地我心何戀?」在主這一面,祂的愛猶如死之堅強,嫉妒如陰間之殘忍的抓住我們;在我們這一面,作為妻子藉着爭戰保守自己貞潔的獻給祂。(馬來西亞學員 姚多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