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中所說的第一句話是:「我是耶和華你的神。」(出廿2)祂要我們除祂以外,不可有別的神。不可雕製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們。
在舊約每次題到神的妒忌,或是怒氣時候,都是以色列人轉向其他神的時候。在此特地寫下舊約相關的經節為大家參考,也因剛巧有弟兄姊妹在作這方面考究,希望有所助益。
耶利米書「至於這民的一切惡,就是離棄我,向別神獻祭,跪拜自己手所造的,我要向他們發出我的判語。」(一16)
「豈有一國換了自己的神麼?其實那些並不是神;但我的百姓,將他們的榮耀換了那無益的神。諸天哪,要因此驚駭、恐慌,極其淒涼;這是耶和華說的。因為我的百姓,作了兩件惡事,就是離棄我這活水的泉源,為自己鑿出池子,是破裂不能存水的池子。」(二11–13)
「眾民的風俗是虛空的,他們的神是從樹林中砍下的樹,是匠人用斧子作成的手工。他用金銀妝飾,用釘子和錘子釘牢,使它不動搖。它們好像瓜田裏的柱子,不能說話;它們不能行走,必須有人抬着。你們不要怕它們,因為它們不能降禍,也無力降福。」(十3–5)
「各人都愚蠢,毫無知識;各金匠都因自己雕製的偶像羞愧;他所鑄的像是虛假的,其中並無氣息。這些都是虛無的,是迷惑人的作品;到討罪的時候,必要滅亡。」(14–15)
「原來栽培你的萬軍之耶和華已經說,要降禍攻擊你,是因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行惡,向巴力燒香,惹我發怒,是自作自受。」(十一17)
從以上這些經節看來,自古以來神就是忌邪的神,沒有甚麼能抵擋神的妒忌。祂要毀壞一切的仇敵,祂要挪移一切的攔阻,直到祂作獨一的主,作萬有的神,作無人與競的王。你我當銘記在心。
(會所區 陳紀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