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了,我申言了!

利未記廿六章12節乃是一段警告的話,說到了三件事(一)不可製造偶像。(二)要謹守神的安息日。(三)要敬畏神的聖所。特別在不可為自己製造偶像的事,要受題醒並看見其中的內在意義。感謝主,我們生在新約的禧年裏,享受祂作我們的一切,若在神以外還追求甚麼,就會失去禧年的享受,所以我們只該有一個目標就是神的自己。約壹五章21節:「孩子們,你們要保守自己遠避偶像。」偶像指一切頂替真神的事物,我們乃是真神的真兒女,應當儆醒,如今我們的神和創世記的神已不一樣了,祂乃是經過過程的三一神,祂成為肉體,經過為人生活,包羅萬有的死及奇妙的復活並升天,成了終極完成的靈就是那靈。好得着我們與祂調和並內住成為一,如今那靈要成為祂所揀選、救贖、重生、更新、變化、模成並榮化之三部分人永遠的分,作我們的生命,生命的供應和一切。

阿利路亞,讚美主,藉着這開啟的話,叫我看見,我真是個滿了偶像的人。孩子是我的偶像,工作也常是我的偶像,當我在工作很忙碌的時候,就不經意的挪去與神親密的交通的時間。也因着我連着三週的六、日都要上課,所以這週埔心的申言,也以這十足的理由回絕了。但當我禱告時,卻怎麼也禱告不出來,心裏很攪擾。主說,「順從就是尊重祂,這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認同祂所是的一切和祂所成就的一切,那順從神的人就要蒙神祝福。」這話在我裏面迴旋,我向主說,主阿,我順服,我去申言!頓時,我的難處除去了,我來了,我申言了!讚美主,阿利路亞。(埔心 鄭黃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