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利未記十一至十五章,清楚看見人的罪與不潔和各種的病症等,實在需要神的救贖。至聖所裏的約櫃是神與人相會的地方,約櫃的蓋下放着十條誡命的律法,暴露人的罪並定罪人。約櫃的蓋上有兩個基路伯,代表神的榮耀,並注視每一行動,表徵照着律法而有之神的聖別與公義的要求,除非這些要求得以履行,使神滿足,否則罪人無法接觸神。然而藉着約櫃的蓋連同遮罪日灑在其上的血,罪人的光景就完全得以遮蓋。
到了新約,基督十字架上受死的血為我們的罪成就了平息,除去了神與我們的間隔,並廢除魔鬼,釋放我們脫離死的奴役,不再受它轄制。舊約的遮罪就預表在新約裏的平息。主耶穌的死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祂成了平息的祭物,不只除去過往的罪、今後的罪也一併都除去了,平息的功效是持續且永久的。
「神差祂的獨生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着祂得生並活着,在此神的愛就向我們顯明了。」(約壹四9)「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在此就是愛了。」(四10)由這兩處經節,我摸着神何等的愛我們,不止赦免我們的罪,還要將祂神聖的生命作到我們裏面,使我們與祂成為一,成為祂的居所。哦,這是何等的愛,實在難以用言語來形容。保羅只能喊說,闊啊!長啊!高啊!深啊!來形容無法度量的境地。
讚美神,這實在使我蒙光照,週週能來到主的桌子前,乃是藉着主寶血的潔淨,纔能敬拜讚美歌頌神。求主使我時時轉回靈裏,與主聯結,運用主的血,成為我與神與人的平息,更多的經歷,主成為我的實際。(埔心 鄭黃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