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與神完全的和好有兩步,林後五章十九節是叫世人與神和好,二十節是叫已經與神和好的信徒,進一步與神和好。和好的第一步是罪人脫離罪與神和好,和好的第二步是活在天然生命中的信徒脫離肉體與神和好。
當我們完全與神和好並且心寬宏時,就能在神的經綸裏正確的代表祂。神已將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了基督,保羅是基督的大使,乃是「代理的神」,保羅憑着神的單純行事為人,因為他效法神的單純,並且活神。摩西因一次沒有正確代表神而受虧損。正確代表神的人必須有以下的資格:1他必須服權柄。2他必須認識他自己並沒有權柄。3他必須認識神和神的旨意。4他必須是否認己的人。5他必須與主是一,時刻活在與祂親密的交通裏。6他必須不主觀,不照着自己的感覺行事。7他必須對人親切、有恩典。8他必須是在復活裏的人,活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裏。9他在神面前必須站在卑微的地位上。10他必須是受得起頂撞的。11他必須自己覺得不行,自以為不配。12他必須是正確代表神的人。
一位神的代理人,自然知道在神的召會中當怎樣行,為着產生一個新人。當主還沒有回來時,我們要知道在召會中該怎樣治理,該怎樣行動。
以弗所二章說召會是一個新人,我們都該活基督而產生一個新人。
歌羅西三章十一節說,在新人裏甚麼都沒有,「只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這將使我們的事奉和工作有大改變!
林前十二章10|13節,藉由保羅的榜樣,給我們看見治理召會的十個要點。一,事奉神要有啟示。二,清楚看見基督是「我們的生命」。三,我如今在肉身裏所活的生命,是活祂。四,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五,我必須不再憑我們原來的人來事奉。六,我們獨一的目標,該是把基督分賜給人,使基督在人裏面加多。七,不該盼望與我們一同服事的人有何改變,而只該盼望他們得着基督,被基督充滿,完全被基督得着。八,我們事奉、作工、治理召會的結果,只該在召會裏產生出基督。九,我們必須是個禱告的人。十,有活的信心,信神能。
凡是事奉主的人,永遠不忘記要把基督作到人裏面,這成了我們心中的關切、我們的靈和態度。該像保羅一樣,對於基督在神子民裏面加多這件事完全着迷。除了為這事禱告之外,就不會禱告;這是事奉神之人該有的態度、靈和禱告。如此,我們在召會中的事奉,將是何等大而榮耀的事奉;弟兄姊妹都要被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張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