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獻的燔祭-活祭

本篇信息是特別論到燔祭實際的應用;燔祭預表基督,主要的不是在於救贖人脫離罪,乃是在於過一種完全且絕對為着神的生活。人到神前,總是覺察到自己的罪,所關切的,是我們的難處和我們的罪。然而,照利未記的記載,第一種祭不是贖罪祭,也不是贖愆祭,乃是燔祭。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的第一種光景,第一個問題,不是過犯,乃是不為着神,沒有絕對為着神,所以需要以基督為我們的燔祭。

因着墮落,我們成了一班以自我為中心、為目標的人,幾乎每一個人都為自己活讀書為自己,嫁娶為自己,生養孩子為自己,作生意賺錢為自己。可以說,全世界墮落的人都為撒但所利用來為自己,有誰是為着神而活呢?我們必須領悟我們沒有絕對為着神,並且我們在自己裏面無法絕對為着神,然後我們需要以基督為我們的燔祭,神確是給了我們燔祭這個供備。讚美祂!

燔祭的應用在於「常獻」,「常」字含有「繼續不斷」、「多次重複的」(continual),又有「規律的」、「定期的」(regular)意思。今天在我們的基督徒生活和召會生活中,需要常時不斷的燔祭;神的百姓必須每天獻燔祭,早晨獻,晚上也得獻;每逢安息日、月朔、節期,還得特別地獻。(民二八3|二九40)李隆輝弟兄見證,「在他基督徒生涯的五十年間,每天早上都將自己更新地奉獻給神。我不是特別的人,也沒有特別的感覺,但每早晨我都更新我的奉獻。然而我也得承認,我並非每個晚上都奉獻。照說,燔祭乃是早晨獻,晚上也得獻。早晨我知道當天有許多事情要面對,就把自己奉獻給主。到了晚上,一切都完成了,我上床休息就忘記奉獻。其實我們將一切都完成了,還需要再獻上燔祭。」2017冬訓信息摘要43頁)

主僕李弟兄甚至題醒我們,參加擘餅聚會之前,要更新地奉獻自己。若都奉獻自己,我們還會遲到,或在聚會中不說話、不展覽基督、不獻上禱告和讚美麼?主要恢復、復興並加強我們的奉獻。若是每個主日我們都特別的、更新的將自己奉獻給神,我們來聚會就會不一樣。

「祭」(sacrifice)有犧牲的意思,表明我們願意成為無有,放下一切,失去一切。經歷常獻的燔祭,就是不斷地將自己奉獻給主,這不是說,我們要竭力為主作事;反之,是要讓主照祂所喜悅的,在我們身上成就祂所要作的事。我們自己失去掌控,乃讓主得着完全的主權,只能讓神佔有,為祂使用,祂要用多少就多少。將主權交給主,這是一生蒙主保守的因素。在一天的末了,你對主說,「主,我以你為燔祭,我已經盡所能了,但我仍是無用的奴僕。」這就是羅馬十二章一節說的「活祭」。(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