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基督徒作家的見證(三)

看起來我好像犧牲了很多時間和精力,也沒有過去那些外面的熱鬧和出人頭地,也沒有人們羡慕的大房子和大汽車,但我的生活和我這個人都在改變,內心有說不出的平安與喜樂。這個改變不是出於自己,乃是出於那愛我必愛到底的神。學習凡事依靠神的帶領,活在弟兄姊妹和召會生活中。我願意效法保羅,在信心裏宣告: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而是憑基督在我裏面活。我確信,除了神,這一生沒有甚麼人、事、物,配得我完全獻上自己。我盼望到那日,主能對我就像當初對馬利亞那樣說道:這女人在我身上所作的,是一件美事。

十九世紀,英國傳道士戴德生曾經說過,「我若有一千英磅,中國可以全部支取;我若有千條生命,決不留下一條不給中國!」並且,他真的作到了!為甚麼戴德生這麼作?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為了神得着我們這些中國人。如果不是他成就了這樣一件美事,今天哪有這麼多中國人信主得着救恩?

今天,生活在二十一世紀的我們,需要問自己:我希望自己成為一個甚麼樣的人?是憑自己努力、為自己活,還是信靠神、為神活?願我們都有這樣的心願,把自己交給神,首先就是來相信祂,愛祂,然後像馬利亞一樣,為祂花費自己最寶貴的。這樣,你我都有機會成就一件美事,作為獻給主耶穌的馨香的見證。(邵薇)-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