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住一的地方立場

把申命記十二章5節與林前一章2節擺在一起,給我看見,神所選擇出來立祂名的地方,就是祂的居所。神的居所跟神的名有很大的關係。神把祂的名立在祂的居所,因為神的心意要與祂的居所調和為一。

林前一章2節說到,一個直正召會的五種資格:(一)真正的召會乃是神的召會,(二)是在地方上的召會,(三)是在基督裏被聖別,(四)且是蒙召的聖徒所組成。第五種資格就是「同着所有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這長句指明真正的召會與在全球各處呼求主耶穌基督之名的眾聖徒有關聯。

要有真正召會生活,一定要弄清楚甚麼是召會。關於召會在各地的建立,新約聖經記載有:徒八1,十三1,十四23;羅十六1;林前一2;林後八1;加一2,;啟一411等,都是一致的。在實行上,一個地方只能有一個召會,但是召會在神裏面是宇宙性的。

所以為甚麼我們要站住一的地方立場?因為離開這個一的立場,我們必定會失去祝福。所有站住一的立場恢復召會生活的弟兄姊妹,都蒙了主的祝福;凡是離開立場的,結果是混亂、分裂,失去祝福。(員農區  林張妙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