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事奉主

以西結四四章15節說,「祭司利未人,…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主啊,我要讓你在我心裏居首位,我要事奉你!我所作的一切,都該是為着主的緣故,為着主的滿足,心願,快樂,目的,喜悅和榮耀。事奉主,需要就近祂,向祂禱告,讓祂得尊榮,完全受祂管治,為着祂的目標和目的。

在主的工作中,也有引誘和吸引我們肉體的地方,這些完全是為着一己的喜好和榮耀,我們要拒絕。馬太十四章,主用五餅二魚食飽五千人。如果換作是我們,可能會想留在那裏,享受那個神蹟的成果,但主沒有留在那裏,祂獨自上山去禱告,是要有更多時間隱密的向父禱告,使祂能與父是一。我們何等需要有更多這樣的禱告,纔能彀服事主。沒有一個人能事奉主而不就近主,不用禱告來親近主的,我們必須在祂面前多花工夫、多禱告。一個蒙恩的人要事奉主,不是由人的鼓勵或強迫,乃是出於裏面的動機,就是他對主的愛…。今天我們聚在一起也是因主的愛。

出埃及廿一章5節說到一個賣身的奴僕,到了他賣身期滿的時候,因他愛他主人,就不願自由離開,而甘願作奴僕服事他所愛的主人。哦,主啊,我要跟你黏在一起。

羅馬十二章1節,使徒保羅勸勉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事奉主。事奉主的人要將脂油與血獻給祂,脂油豫表基督身位的寶貴,血表徵基督救贖的工作,血是為着神的聖別和公義,脂油是為着神的榮耀。

如何事奉主?有八個條件:1,要全人事奉,靈魂體都擺上。2,跟從主,甘心走十字架的路。3,照神的旨意,像大衛所作的一樣(徒十三36)。4,要有能聽的耳朵(順服)。5,親近主,侍立主前,照主的意思事奉祂。在神面前的罪,有兩種;一種就是違背主的命令,主發了命令而不作,是悖逆的罪;一種是妄動的罪,主沒有命令而你去作了。一種是主說了,你不作,一種是主沒有說,你就去作了。6,忠心又精明。忠心是不懈怠、不隨便,精明是抓住時機將主所托的事,準準確確照主的意思完全作成。7,束腰(不鬆懈)、點燈(活在光中),等候主來。8,不單獨行動,要配搭在身體中,作基督的身體,在召會裏與眾聖徒配搭事奉。以上引自「初信讀本一」頁80(埔心  黃劉秀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