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西結書四四章15~16節說到:「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在神的眼光中,有「事奉殿」與「事奉主」的區別。但神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人完全屬乎「我」,就是要人在「我」面前事奉「我」;神惟一的目的,並不是許多東西,乃是「我」。
事奉主,並不是對殿不管了;事奉主的人也傳福音,但是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着主。要事奉主就必須在祂面前多花工夫、多禱告,親近祂,站在祂面前等候祂的旨意。禱告就是侍立在神面前,就是在神面前尋求祂的旨意,蒙拯救脫離任意妄為的罪。
事奉主,要將脂油與血獻給神。脂油豫表基督身位的寶貴,血表徵基督救贖的工作;血是為着神的聖別和公義,脂油是為着神的榮耀。事奉主的人不可使身體出汗,出汗就是憑人為努力;要憑基督的生命而有日常生活和行事,這樣的生活和行事是純淨、潔淨並細緻的。
新約工作的原則,聖靈的工作只能在事奉主的時候啟示出來;一切工作,都該以事奉主作根據。同時要享受「隱藏的嗎哪」、「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來九3~4)。隱藏的嗎哪就是當我們與神之間沒有一點間隔時,我們就能最親密、最隱藏地享受基督,與主有直接的交通,並認識祂的心意和目的,祂才能把祂和祂的心意,以及祂所要我們作的一切託給我們。
發芽的杖表徵基督這位復活者,該是我們的生命、生活,並且這生命該發芽、開花並結出熟杏。一切事奉的原則,乃在於發芽的杖。神只把亞倫的杖留在約櫃裏,作永遠的記念,這意思是說,復活乃是事奉神的永遠原則,復活的意思是,一切都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復活就是我們不行,一切乃是神作的。
約版,就是律法的版,表徵神聖生命之律,就是神聖生命自發的大能、自動的功用、自有的能力和神聖的效能。這生命的律,神聖的效能,能彀在我們裏面作一切事來完成神的經綸,當神聖的生命在我們裏面長大時,生命的律就發揮功能,使我們成形,將我們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藉着生命之律的功能,我們都要成為神成熟的兒子,神也就得着祂宇宙的彰顯。(沈宇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