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念雲秀峰弟兄

開始認識雲弟兄時,我還是個家住左營的懵懂少年。當時父親不幸中風,半身不遂,他向來是個健朗而好強的人,因此遭逢這樣的打擊,對父親來說格外沈重。當時,在醫生的囑咐和母親的鼓勵下,父親每日都由母親攙扶着,在家附近藉着行走復健。因着我的父母天天走過會所門口,雲弟兄也就對他們有了特別的印象。

某一次,雲弟兄在熱切的靈裏邀約我的父母進到會所內,和他們談話傳福音,我的父母聽見這個喜樂的救恩,就覺得這實在是我們家應時的需要,所以很快的就相信得救了。可以說,雲弟兄給我的第一個幫助,就是把救恩帶到了我們全家。當時在召會中,我還是個年幼的小弟兄,但因為雲弟兄的榜樣與服事,啟發了我對靈的認識和操練。我仍然清楚記得,有次福音聚會,雲弟兄用約翰福音十六章811節,「…祂來了,就要為罪,為義,為審判,使世人知罪自責。…」弟兄以鏗鏘有力的語調,說出我們如何藉着主耶穌帶來的救恩,使我們不再受罪的轄制,不再害怕審判的刑罰,而能享受永遠的生命。

雲弟兄那帶着聖靈能力的說話,使在場的眾人靈裏無不受感,許多福音朋友都「知罪自責」願意悔改,相信接受主耶穌。我因而有了深刻的體會,能真正得着人的福音,不是外面華麗浮誇的辭藻,而是在那靈推動運行中的說話,纔能使人真正的摸着主。

我還記得有次週六晚上的學生聚會,雲弟兄藉着一處經節,說到「神是」的啟示。他說,「所有的東西大多只有一種用途。椅子不能作筆,雨傘不能當作筷子,但只有我們的主是『我是』,你需要什麼,祂就是什麼。」當時我深受腳痛所苦,不知如何是好,聽見雲弟兄的交通時,我就靈中受感,在信心裏開口為我的腳痛向主禱告,這是我得救後,第一次藉着禱告經歷主的醫治,使我在信心上,對主有主觀的經歷。

感謝主,是祂藉着雲弟兄,將救恩帶到我們全家,也藉着雲弟兄使初蒙恩的我,與許許多多的青年學生,在靈和信心的經歷上都得着啟發與成全。如今我們的弟兄雖被主接走,安息在祂的懷裏,但他所留下的身影,相信仍持續影響着我們,成為我們一生甜美的記憶和追隨的榜樣。

我聽到他服事過成大,中央,中原,政大等校園無數的弟兄姊妹。還撮合了好幾對中央中原的弟兄姊妹,那時他自己還是單身。結果在他人生的最後二十年左右,主也為他豫備了婚姻,家庭。真是讚美主。(胡元興)

神家的建造。(國宅區  王鄭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