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恩浩大(二十)

有一天,我忽然接到漁溪的鄭文球弟兄寫來的一封信,信中寫道:『我在漁溪聽見有人傳說你已經被捕了,怎麼會有這樣的消息?』我看完信後,心裏面清楚的有一句話:『既已擺上為主,得失我就不顧。』隨後我就照這個感覺寫了一首詩:

一 我已擺上為主,得失我就不顧,

只要行完我的路途,甘心為主受苦。

二 屬世所有浮誇,我今一起丟下,

名也利也虛空榮華,都已掛在十架。

三 誰以性命為念,誰就不敢向前,

捆鎖患難縱使難免,也難阻我進前。

四 要進神的國度,就要經歷艱難,

跑盡我們當跑的路,打好當打的仗。

難道患難、困苦,逼迫、飢餓、酸楚,能使我與主愛隔阻?因有主手攙扶。

六 榮耀之日顯現,主要擦我淚眼,

忠心的人來到主前,必得生命冠冕。

(『路中人之詩』五首)

這首詩歌表明無論環境如何,遭遇怎樣,我都已經立定了為主受苦的心志。

到了一九五六年一月十日,晚上就寢時,我靈裏忽然感到非常憂傷與焦悶,這是我從來未曾經歷過的。原來這一夜是暴風雨來臨的一夜,福建全省各地召會的負責弟兄都是這一夜被捕的。下半夜四時,我也被捕了,這是我第一次進入苦難的爐中。

福清縣同日被捕的,還有十幾位弟兄;我們被關押在縣政府旁的舊監獄內。我們城關的三位弟兄最早被送到監獄裏;我和王良浩弟兄被關在同一間,陳常吉弟兄關在對面一間。沒過多久,被抓的弟兄陸陸續續來了。李春發、林居明弟兄也被關到我這一間。因為我們早已有受苦的心志,甚至是殉道的心志,所以當我們在監獄裏見面的時候,大家沒有感到悲痛,反而牽着手很喜樂的讚美主。當時天氣很冷,我們就圍坐在一起交通。在交通中,居明弟兄說道:『我這次再來(土改時他與春發弟兄曾經被捕過),就不想再回去見我的妻子、兒女了。』春發弟兄也見證說,『人曉得地裏有寶貝,就變賣一切要得到它;曉得珠子寶貴,就犧牲一切要得到它。』他們兩人都帶着為主殉道的心志而來。但我當時並沒有要殉道的感覺,主給我一幅圖畫,就是行傳二十七章,保羅在海上,遇到大風浪,太陽和星辰多日不顯露,但他最後還會得救。當時我也把我這樣的感覺交通了出來。

當時,因為鄭文球、陳常吉兩位弟兄是召會的主要負責人;王良浩弟兄作過平潭縣國民黨書記長,歷史問題嚴重;我又是全時間事奉者,所以我們四個人被認為是在召會中為首的。在入獄的第三天早晨,我們就一同被押到閩侯螺洲看守所裏,由地區一級公安處來審理我們的案件。在看守所裏,我們被關押了五個半月,生活十分艱苦。家人不能送東西進來,在獄中有錢也不能買東西。餐餐只喫一點稀飯,每個人都飢餓難忍,連飯桶邊的稀飯湯也爭着喫。當時的形勢十分嚴峻,政府的判刑非常重,有兩位早入獄的弟兄,算不上負責弟兄卻被判十年和十二年刑。所以這次被捕,我準備長期受苦,估計自己會被判十幾年的刑。待續(林子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