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一章九節:「我在祂兒子的福音上,在我靈裏所事奉的神,可以見證我怎樣在禱告中,常常不住的題到你們。」保羅認為祂的傳福音,不僅是一種工作,乃是對神的敬拜事奉。我們若要事奉並敬拜神,必須是為着福音的傳揚。新約的事奉和敬拜,乃是在福音的傳揚裏完成的。由此可見傳福音的重要性。
這福音與神兒子以外的任何事物都無關。神兒子的福音乃指包羅萬有的基督。因此,在福音上事奉神,就是在包羅萬有的基督裏事奉祂。保羅還說到,他在靈裏事奉神。這指明要傳神兒子的福音,必須在我們的靈裏。傳福音在於我們的靈。每當我們傳福音的時候,都該運用我們的靈。
希伯來九章十四節:「何況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暇無疵的獻給神,祂的血豈不更潔淨我們的良心,使其脫離死行,叫我們事奉活神麼?」我們來事奉神,或敬拜神,需要有清潔的良心,潔淨過的良心,脫離死行或任何一種虧欠。
感謝主!因為基督藉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獻上,祂的血就永遠有功效,能潔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事奉並敬拜活神。在死的宗教裏敬拜或事奉神以外死的事物,不需要我們的良心被潔淨。但我們所要事奉的活神,總是藉着摸我們的良心,來到我們的靈裏。祂是公義的、聖別的,也是活的;我們污穢的良心需要被潔淨,叫我們能用活的方法事奉祂。
我們何等需要主的血洗淨我們的罪,並潔淨我們的良心,使我們事奉敬拜活神。特別要應用在傳福音的事上。惟有我們的良心無虧,我們的事奉纔有活力和果效。想想這一個月來的傳福音情形,因自己身體軟弱,無法去配搭,再加上已往帶人得救,卻沒有照顧好他們的失敗經驗,使我對福音的傳揚不是那麼火熱。求主赦免我的虧欠,用祂的血潔淨我的良心。讓福音的火在我裏面重新燃起,能以放膽傳揚福音,事奉神!(青少區 賴施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