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是公義的,若神公義的要求不能得着滿足,祂就不能赦免罪人。主耶穌作罪人的代替,完成了代替的死,這死照神的律法是合法的,也是神照着律法所承認並稱許的。祂是義的代替我們這些不義的,神將我們眾人的罪都歸在祂身上,使耶穌那時在神的眼中成為惟一的罪人。『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五三6)
神的義是神寶座不可動搖的根基,神越過舊約聖徒的罪,又在新約時代赦免我們的罪,因而顯示了祂的義,神作了這些事,證明祂是義的。義是堅實穩固的,祂一定要受祂義的限制。現今不論祂愛不愛我們,祂自己的義都要求祂非赦免我們不可。我們救恩根基不是愛,也不是恩典,乃是義。
神的義乃是福音的大能。我們不可愛,也不配得神的恩典。我們完全不配從神得着什麼,但神是公義的;祂治死基督,為要作我們的代替;祂也承認基督的死完全償還我們的罪債。坐在神右邊復活的基督,就是償還罪債的收據。
今天我纔明白,我的得救不僅是神愛我,更是神要維持祂的義,我的得救真是穩固又牢靠,我永不滅亡。讚美主!(會所區 陳紀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