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要把祂自己建造到我們裏面,祂要進到我們裏面,就得破壞我們的魂生命,也就是我們的己。神總得破碎我們這個人的己,好讓祂能進到我們裏面,把祂自己建造到我們裏面。或者有的人會說,這個道理我們很明白,但在實行上總覺得很難,還是不很清楚。
舉例說,比方你這個人,實在是得救的人。神的靈,神的生命都在你裏面,但是你自己的眼光、看法、思想、見地、愛好、選擇、主張、定規等,這一類的東西,都是完完整整的,都完全是你自己,神的成分一點也沒法「注射」到你裏面。你雖然是個得救的人,雖然有神的靈、神的生命在裏面;但你的思想、眼光,沒有神的成分。神達不到你的思想和你的眼光;在你的愛好和選擇裏,沒有神的地位。你的主張,你的定規,把神關在門外。
雖然我們有神的生命和神的靈在我們裏面,但我們處事的時候,在我們那個處事的方法裏沒有神。我們雖然有神的生命,神的靈住在我們靈裏面,但我們選擇一件事,或定規一件事的時候,神在我們裏面沒有地位。
換句話說,所有得救之人裏面都有神的靈,也有神的生命;但在他們的思想、愛好、主張,就是在他們這個人自己裏面,卻沒有神的地位。這是得救之人生命不長大,神不能建造到他們裏面的主要原因。(摘自「基督徒生命成熟的路」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