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血的價值

羅馬書三章25節:『神擺出基督耶穌作平息處,是憑着祂的血,藉着人的信,為要在神以寬容越過人先時所犯的罪上,顯示祂的義。』血,乃是為着滿足神的要求的。神律法的要求,是有罪的必須死,必須流血(來九22)。主耶穌流出了祂的血,就滿足了神律法的要求。血流出,不只叫我們的良心得着潔淨,更是成全了神律法的要求。我們能得救,並不是因我們配,乃是因為主流了血。我們被神悅納,是因為有血。我們敢親近神,是在乎主耶穌流血的功勞,不是在乎我們。惟獨主耶穌的血叫神得着滿足,叫神看我們是得着潔淨的。

近日與姊妹們追求「正常的基督徒生活」一書,信息說,「我們該問自己,我真是藉着血,或者是藉着別的,以進到神面前去呢?譬如,今天我謹慎了一點;今天我作得好了一些;今天我很熱切的讀主的話;…所以我能彀好好的禱告了!」或者相反的是這樣思想:「今天我對家裏的人有點難處;今天一開始我就感覺到很沉悶,很憂鬱;我現在感覺不大明亮;我一定出了甚麼毛病;因此我不能親近神了。」這段話真說出我的光景,光照了我,看見自己不是一個完全依靠主寶血的人,需要主厲害的光照、更新我。豈敢依靠主寶血之外的東西進入至聖所呢?無論你這一天過得多好,或者過得多壞,無論你感覺到自己犯了罪或者沒有,你親近神的依據永遠只有一個,那就是基督的血。這是你我進入至聖所的依據,此外再也沒有別的依據了。

「主阿!我還不彀充分的知道這血的價值,但是我知道,這血已經滿足了你;所以我有了這血就彀了,血是我惟一的倚靠。現在我知道,我的長進與否,和我的有何成就,都不是依據。無論甚麼時候,我來到你面前,我總是倚靠你的寶血。」阿們。(東山區  楊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