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櫃為何又叫「見證的櫃」呢?因約櫃內有律法的版,而律法是神的見證,神所是的彰顯和啟示(出二五16,三一18),所以約櫃乃是見證的櫃。(出二五22)
主日晨興時,在弟兄的話語供應下,讓我不知如何主觀應用經歷見證的櫃一事,有了出路。弟兄說,可從說話、生活、生命來經歷「見證」的櫃。第一,說話,學習熟悉神的話,話是說明、解釋和彰顯。腓立比書說,神的兒女要將生命的話表明出來,如同發光之體顯在世界裏。世界是一片黑暗,如果你、我不傳神的話,那裏有光呢?我們應當竭力進入神的話,花很大功夫講說神的話。第二,生活,有時我們講的話與我們這人生活調不起來,例如平常對人嘻嘻哈哈,正當要傳福音說耶穌纔正經起來,使人覺得你少來這一套,講真的還是假的?這就不是用生活作見證。主耶穌在四福音裏,話不多,卻能將神彰顯出來,主與父是一,也許別人不接受祂的福音,卻覺得祂很奧祕,這不是那木匠的兒子麼?為何祂說話很有權柄,可以叫風止住,浪靜了呢!祂的生活一直將父彰顯出來。約翰福音六章57節上說,「活的父怎樣差我來,」接下來不是說,我就作父的工,乃是「我又因父活着」,可能我不會說些甚麼,但是腓立比書保羅說,在我活着就是基督,這不是口號。如果要為主作見證,生活很重要,生活就是基督。第三,生命,用你我生命作見證,我們的魂要殉道,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得着魂生命。」(太十六25)主鼓勵我們要否認魂生命。個人生活、家庭生活、召會生活都需要殉道,用命作見證。
見證的「櫃」要跟我們發生關係,我們要成為櫃的一部份。第一,櫃是誰呢?當然是基督,但不是二千年前歷史上的基督,今天基督已成了賜生命的靈,在我們的靈裏,我們需要常常回到我們靈裏,這就摸着吃隱藏的嗎哪,需要學習與祂有直接、個人、花時間的,與祂接觸。路加福音第十章38—42節,一個叫馬大,一個叫馬利亞的兩姊妹,馬大為很多事忙忙碌碌,主說妳為許多事思慮煩擾,但是妳的妹妹馬利亞卻揀選那上好的,在我的腳前聽我的話。馬利亞能彀揀選上好的,聽主的說話,以致這位馬利亞在馬太福音廿六章時,就能彀倒香膏,為什麼只有她倒香膏,因為她專注聽主的話。我們卻不然,常常聽主話左耳進右耳出,因為許多事思慮煩擾,但不可少的只有一件,轉回我們靈中接觸主。慕迪很會傳福音,他知道今天從早到晚會很忙碌,他就更早起,提早半小時或一小時接觸主,因為他知道,外面要忙裏面要更忙,這是我們該有的態度。第二,櫃是建造,也就是挪亞建造方舟的ark,見證的櫃不僅是個人的事,也是一件團體的事,你我來摸見證的櫃,我們需要有分團體的建造,一同背負見證的櫃。
主阿,憐憫我,實在不滿意光聽包羅萬有的一位基督,只在道理上懂得你而已,我必須更多更多來經歷你。阿們。(東山區 楊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