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流出寶血,為了洗滌我們的罪,這是救贖的血,但我們卻很少注意到這也是立約的血。當我們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0節,主耶穌說,「這杯是用祂的血所立的新約」。約是指神和祂子民之間法定的同意書,而這同意書的執行者乃是基督,主耶穌藉着祂的死,流血立定了新約,在復活後成為賜生命的靈,也就是新約一切遺贈的實際。主耶穌已成了這約的中保和執行者。
最近在大專福音節期去校園傳福音,傳講「人生的奧祕」,對於主所流的寶血特別有摸着,只有主所流的寶血纔有赦罪的功效。舊約裏一切祭牲的血就是豫指基督的血。
我們今天的過犯、得罪神的事,一定要即刻地轉向主,說:「主,求你用你的寶血潔淨我」,除去我們與神之間的帕子。我們是已經受浸的人,要徹底擺脫靠自己的藉口或外在行為來得神稱義,這都沒有用,仇敵只會不斷地攻擊我們。
我們只能取用主的寶血,因為仇敵甚麼都不怕,只怕羔羊的血,如經上所說,「弟兄們勝過他,是因羔羊的血。」(啟十二11)非我們的行為。(會所區 葛珮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