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約的血

本篇信息是根據出埃及記二十四章四至八節,在這段經文裏給我們看見神的經綸。因為神頒佈律法的心意,一面是要向祂所揀選、救贖的百姓啟示,祂是怎樣的一位神,這就是神的律法被稱為見證的原因。另一面,也是要使祂的百姓領悟,他們是墮落且遠離神的人,他們需要主的救贖。惟有藉着救贖的血,他們纔能接觸神。他們越與神有接觸,就越接受神的注入,結果就被構成為柱子,作神活的見證,就是神之所是的返照。

接着,我們必須領悟,論到基督的身位,那是指基督所是的;論到基督的寶血,那是指基督所作的。在聖經裏,有關基督的寶血,至少有十五樣的功用:(一)是新約的根基。(路二二20,太二六28,來十29,十三20)(二)是信徒蒙救贖的代價。(弗一7,彼前一1819)(三)是信徒得赦罪的根基。(來九22,弗一7)(四)是信徒得洗淨的憑藉。(啟一5,來九14,約壹一7,啟七14)(五)是信徒得成聖的根基。(來十三12,十29)(六)是信徒得稱義的根基。(羅五9,三2526)(七)是信徒與神和好的根基。(西一20)(八)是信徒得永遠生命的憑藉。(約六5354)(九)是信徒親近神的憑藉。(弗二13,來十19)(十)是信徒更美的辯護。(來十二24)(十一)是信徒交通的原因。(林前十16)(十二)使信徒得着權柄到生命樹那裏,並從門進城。(啟二二14)(十三)使信徒能事奉神。(來九14,啟七15)(十四)使信徒能得着寶座中之羔羊的牧養及享受生命水的泉。(啟七17)(十五)是信徒勝敵的兵器。(啟十二11)因此,我們可以說,基督的寶血滿足神,使信徒能進到神面前,並且勝過仇敵一切的控告。

末了,我們也必須明白立約之血有七方面的意義:(一)是出於神的心。(二)把我們引進新約的實際裏。(三)把我們引進至聖所裏接觸神,並得着神的注入,使我們被構成為柱子,作神活的見證。(四)使神作我們的分,給我們享受。(五)把我們引進更美的事,得着新心、新靈、神的靈、裏面生命的律、以及認識神的生命性能。(六)使我們能事奉神。(七)把我們領進對神作我們生命樹和生命水的完滿享受裏。

今天這立約的血能應用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沒有一個丈夫真能愛妻子,也沒有一個妻子能服從丈夫。因此,我們該在聖經啟示的光中,承認我們是墮落、犯罪、敗壞的。我們必須被說服、被勸服、並降服下來,好叫我們悔改,並接受神的救恩。這樣,基督救贖的寶血要將我們帶進三一神裏面,我們要被祂注入而成為柱子。惟有這樣的柱子纔能愛妻子或服從丈夫。(江忠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