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需要與人的需要

上週參加全馬來西亞大專特會,這四天主用話光照並暴露,我以前是虛空度日,只照自己的意思和需要而生活。

這次特會主題說到,神的需要和祂定旨的完成;「神的需要」這話一直在我裏面扎心,讓我徹底向主悔改。主啊,是何時我把你的旨意給忘了?從幾時我變得那麼自私,只顧自己的生活,對你的愛冷淡了,對你的話沒享受了,不再聽見你向我說話。感謝主,在我認罪悔改後,主光照我。我不是絕對的人,容易失敗,是因我沒有轉向倚靠祂!今後,願主榮耀的異象,管制我、支配我,起來過一種滿足祂需要的生活。

神今天有一個需要,而這需要就是祂的旨意,神旨意乃是要人來作祭司,祭司是惟一能完成神計劃的人。祭司不是甚麼特別的人,他乃是最正常且正當的人,若不是祭司,就是不正確也不正常的。讚美主,祭司乃是專門為着神權益活着並事奉的人。我承認,我不是一個常接觸神的人,每次接觸祂也只是向祂求討甚麼。神所要得着的是一班過着與世人不一樣生活的人,這班人是顧到神需要,與祂有直接的交通,活在祂的同在裏。求主把我恢復成正常的基督徒,恢復我作祭司。

所以弟兄們,我藉着神的憐恤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聖別並討神喜悅的活祭,這是你們合理的事奉。」(羅十二1新學期的開始,我願意把自己當作活祭獻上,我的時間,財物和體力都是為着主的,叫我不作個癱瘓的肢體,學習把自己擺上並盡功用。我不是一個願付代價的人,求主愛我、憐憫我、恩待我,叫我不虛度。常題醒我是事奉神的祭司,若沒有花時間接觸你,叫我不滿足,叫我過不去。把我作成被你充滿,浸透並浸潤的人。(大葉 姚多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