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福音的福份其中一項是叫墮落的人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屬靈的看見神聖的光。黑暗是罪和死的標記,而光則是義和生命的標記。光與黑暗相對,當我們在撒旦的權下,我們就是在黑暗裏,但現今我們在神愛子的國裏,在光中享受祂。
我們在光中行,神聖的事物對我們就成為實際。神的話賜給我們光,生命。生命的所在只有一個來源就是光,人的靈和神的靈都是燈,這照耀供應和變化我們,使我們成為金燈臺。
神的光使我們不再恐懼、害怕,即使走在幽暗的地方也不擔心。我現在是一個人住,主卻時時與我同在,使我感覺喜樂平安不害怕,我知道主必保守我到永遠。(東山區 賴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