讚美主!神的救恩是以家為單位,全家得救就是祭司!祭司是我們的生活,為着建造基督的身體。
首先,祭司的意義是專門為着神權益活着並事奉神的人,全時間向着主活。羅馬書十四章8節後半題到,「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主耶穌是一個正常且正當的人,也就是在一切事上,作祭司、事奉神。
按照聖經啟示,事奉神乃是接觸神。神的心意是要我們先向祂敞開,將神接受到我們裏面,被神充滿、浸透、並浸潤,再從我們滿溢出來,直到祂得着我們全人的每一部分,成為神活的表現。
真正事奉神是必須被神浸透,與神是一;也能與別人建造在一起的,成為神團體的彰顯。林前三章9節又說,「因為我們是神的同工。」所以,我們必須與主是一,纔能為祂工作。我們要答應主的呼召,說,「主,我在這裏,不是豫備好為你作工,而是豫備好被你充滿,被你得着,並與你成為一。」(員農區 蔡宜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