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年輕媽媽的交通(一)

 

人生有很多階段,從出生起到六歲,只要喫、玩就可以了;但六歲以後就要讀書,並且由淺入深;由一點至多面;然後在職、結婚、為人父母,以至成為祖父母。對於我們信主的人來說,每一個人生的階段,都是給我們機會來享受祂、經歷祂。我們各人的生活方式不同,對主的經歷也不同,作主代表的性質也不同,主給我們的供應也不同。

今天我們是在年輕媽媽的階段裏,在這個階段裏有它的生活方式,有它的艱辛,但也有它屬靈的代表。以賽亞書中有句話說:婦人焉能忘記她喫奶的嬰孩呢?」這個經歷我們都有,給我們看見婦人之於嬰孩,正如神對待我們一樣。神說:「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四九15)也許作媽媽的有疏忽的時候,但神總不忘記你。每當你記念你的孩子,想到你孩子的時候,你要記得神不忘記你。雖然有時你忙到一個地步,好像主不見了。讓我再說,請記得神不忘記你。

神量給我們每個人每一天二十四小時。你們結婚以前都很愛主,在召會裏也有服事,在聚會中常盡功用、釋放靈。結婚以後,有了小孩,有的是兩個,有的是三個,但是時間還是一樣一天二十四小時。神沒有因為你多一個孩子就加給你兩個小時,再多兩個就加給你四小時。同樣是一個人,同樣一天二十四小時,但是事情加多了、負擔加多了、責任也加多了。所以這時候常常會有人問你:「某姐你怎麼不像以前那樣照顧我們了?也不像以前在聚會中盡功用了?」你自己也說:「是啊!我簡直沒有時間了,我沒有辦法像以前那樣追求,那樣屬靈,那樣盡功用。我知道那是多麼美好!但是今天好像一切都跟不上了。」

在聖經中,關乎年輕媽媽的記載雖然不多,至少可以找到了一個,就是哈拿(撒上一二)。哈拿在生撒母耳以前,每年都跟着她的丈夫到示羅去守節、獻年祭。後來神聽了她的禱告,給她一個兒子撒母耳,當孩子出生後,又逢獻年祭的時候,她丈夫和全家都要去向耶和華獻年祭,並還所許的願。但哈拿對丈夫說:我要在家裏乳養孩子,等孩子斷了奶,我便帶他上去朝見耶和華,使他永遠住在那裏。她丈夫也答應了他,哈拿就在家裏乳養孩子,等孩子斷了奶,就把孩子帶上示羅,到耶和華的殿裏,把孩子終身獻給耶和華,並留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以後她每年還是像以前一樣,跟着丈夫到示羅去獻年祭。

哈拿每年去獻祭的時候,就帶着新的小外袍給撒母耳,好讓她穿着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今年作長一點,明年再作長一點…。這就給我看見,孩子會長。所以我們不要發愁:「孩子整天抱在手裏、整天鬧、整天哭,怎麼辦呢?難道我一輩子就這樣帶孩子?」不會的!這只是一個階段,一個很短暫的時期。等孩子長大的時候,哈拿還是照樣到耶和華面前獻年祭,照樣事奉神。這是我們從聖經裏頭看見的一點點的榜樣。

我們不僅生兒養女,還要教養、教育我們的兒女。如參孫的母親,結婚很久不懷孕,後來神的使者來遇見她,對她說: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你當謹慎,淡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喫。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從母腹裏就歸神作拿細耳人。(士十三35)拿細耳人就是奉獻為神生活的人。她回家去就把這事告訴她丈夫,她丈夫就祈求耶和華,再差遣那神人來,好指教他們怎樣待這將要生的孩子。果然沒多久,神的使者又來見這婦人,這婦人就趕緊回家把丈夫找來,她丈夫就問這人:你就是與這婦人說話的人麼?那人說:「我就是!」她丈夫又問:…這孩子當守甚麼規條?他要作的是甚麼?(士十三812)這給我們看見,我們要生育、教養兒女,在兒女未出生之前就要問神:「主阿!我到底該怎樣待這孩子,這孩子將來當怎樣?」我們要為着孩子的前途在主面前有禱告、有仰望。

懷孩子的時候,你所喫的,就是孩子所喫的。神的使者似乎告訴婦人說:「這孩子一出胎就要作拿細耳人,所以為這孩子,你要謹慎,免得因着你喫了不潔淨的物,叫孩子也受了玷污。」今天我們在新約裏,這不是指着外面說的,乃是指着我們這作母親的人,要為着孩子,在生活上,在各方面讓主來分別為聖。

拿細耳人,生出來以後淡酒濃酒都不可喝,不潔淨之物也不可喫,但作母親的要先淡酒濃酒都不喝,先不喫不潔之物,然後你的孩子很自然、很容易的就作一個拿細耳人,活在神面前。所以我們為着孩子的蒙恩,為着孩子能走主的路,我們仰望主使我們謹慎。我們的生活在主面前如何,孩子也就如何活在神面前。這是不知不覺種到他們裏面,孩子們也就受了我們的影響,這是我們教養孩童頂緊要的一點。-待續(摘自聖經中的女人7003附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