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伯拉罕的神
見於祂對待亞伯拉罕的事
根據恢復本聖經創世記,亞伯拉罕的生平記載,可以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神的呼召」(十二1~7上),他經歷榮耀的神向他顯現。第二階段是「憑信而活」(十二7下~十四24),經歷至高的神作他外面的保護與供應。第三階段是十五章1節至十七章27節,「認識恩典,為着完成神的定旨」;他經歷全足的神。最後是「活在與神的交通中」(十八1~二四67),經歷在人性裏的神。本篇重點在於啟示「亞伯拉罕的神」,我們若要認識亞伯拉罕的神,可以從四方面來認識:第一,與人性有關;第二,與個人有關;第三,與歷史有關;第四,與祂對待人的方式有關。
本篇篇題說「亞伯拉罕的神」,這是很特別的辭,這意思是指神是亞伯拉罕自己一個人的「個人的神」,這不僅說出神在亞伯拉罕身上作了一些事,也說出亞伯拉罕有一些個人對神的經歷與認識。事實上,對信基督的人來說,我們每一個人也應當在別人論到我們時能說,神是某人的神!甚至,我們也該全家宣告:「神是我家的神!」(參書二四18下)
論到神與歷史有關,是指着神在歷史(是事實不是在道理)中被啟示出來。因此,我們必須領悟,我們有沒有屬靈的歷史?這意思是指在我們一生的歷史裏,有多少事件是與神的歷史有聯結?
本篇第一大點有十八個中點,就是從亞伯拉罕的歷史中看見神的啟示,也是從神對待亞伯拉罕的事上啟示出神的所是。其中神對待人的方式,可分為五種:第一,向人顯現(有四次);第二,對人說話(有十二次);第三,呼召人(有兩次);第四,給人異象(有一次);第五,在環境中作工(有六次)。
從亞伯拉罕生平的四個階段裏,我們可以認識亞伯拉罕的神在不同階段裏的身分:第一階段祂顯為「榮耀的神」,第二階段裏乃是「賜福的神」、「這地的神」、「隱密照顧的神」、「安慰並鼓勵的神」、「至高的神」。在亞伯拉罕的第三階段裏乃是「盾牌並大賞賜的神」、「信實的神」、「靜默的神」、「全豐全足的神」。在他的第四階段裏乃是「具有屬人友情的神」、「在人性裏具有友情的神」、「給人友愛照顧的全能神」、「不改變的神」、「試煉人的神」、「豫備的三一神」、「賜福的三一神」、「在人的水平上友情的神」。
總括而言,亞伯拉罕的神乃是藉着祂的顯現,帶着呼召,在異象中,在屬人的友情裏說話的神,向祂在地上親密的朋友揭示;神按着祂的心願,渴望祂的朋友成為甚麼,以及要祂的朋友作甚麼,以完成神聖三一的永遠經綸。(張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