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作大祭司說話的性質,乃是修剪並充滿金燈臺。在舊約時,祭司每天早晨要收拾燈,剪去燒焦的燈芯,就是點不亮的部份,此外還要添上油供應那靈。在啟示錄二、三章我們的大祭司正在整理七個燈臺,剪去那些不必要且攔阻發光的東西,同時祂也供應我們所需要的油,使燈臺明亮的點着。所以主藉着說話,第一必須剪去宗教,猶太教和召會在四個主要的點上基本的分別:
一、聖殿:猶太教有物質的殿,在召會裏的殿乃是屬靈的殿,「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面。」(林前三6)因為我們是活神的殿,我們每一人都是聖殿,以團體來說,神建立我們,聯絡得合適就能變成神的居所。
二、律法:「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裏,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上。」(來八10)在召會裏,聖靈是我們內住之生命的律,刻在我們心上,不是刻在石版上。
三、祭司:在召會裏,所有信徒都是神福音勤奮的祭司,我們「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屬靈的殿,成為聖別的祭司體系,藉着耶穌基督獻上神所悅納的屬靈祭物。」(彼前二5),9節又說「是君尊的祭司體系,是聖別的國度,是買來作產業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
四、屬世的應許:在召會裏有屬天的應許和屬靈的福份。「我們主耶穌的神與父是當受頌讚的,祂在基督裏,曾用諸天界裏各樣屬靈的福份,祝福了我們。」(弗一3)這讓我們清楚看見,今天我們的福分不是物質的,乃是屬靈、屬天的;是今天召會生活的特點。
這週辦理完我爸生前最後一些過戶手續,又燃起藏在心底最深處那份哀怨的情感,以致靈裏軟弱下沈發死,不想晨興,不想來禱告聚會,甚至不想去小排聚會,但經不住弟兄姊妹的催促還是去了。讀到約翰十五章5節「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住在我裏面的,我也住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7節「你們若住在我裏面,我的話也住在你們裏面,凡你們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26節「但我從父差保惠師來,就是從父出來實際的靈,祂來了,就要為我作見證。」
元且出外相調時所接觸的福音朋友說要來找我,藉着跟她喫飯,再去曹弟兄夫婦店裏喝咖啡,聊生命經歷,也解答了幾個福音問題,主話真能點亮滿足她長期與鄰居相處的不喜樂、不安息。甚至她還要帶朋友來認識在我們身上奇妙的生命恩典。
感謝讚美主。行走的基督成了說話的那靈,為着神的定旨,洞悉我們每一光景,並且照着所看見的,繼續對我們說話,成為我們的供應與富足。(東山區 黃王彩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