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只是肢體

 我們要認識身體,必須在身體的約束之下,我們作為基督身體的肢體,必須受別的肢體的限制,不越過我們的度量,要作到這些需要看見三個點:

 第一,是『神』按著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置在身體上;乃是元首把我們安排在身體的特別地位上,也指派我們特別的功用。林前十三章1521節,『倘若腳說我不是手,所以不屬於身體,牠也不能因此就不屬於身體。』每個肢體都在身體上有一個特別的位置,就算看來至小的肢體也有它的功用,腳有腳的功用、眼有眼的功用,沒有一個肢體是多餘的,都是神所安排的。不當低看或高看自己。第二,雖然看見每個肢體都有自己的功用,但需要認清我們的度量,並不越過度量,這也是身體長大和發展的基本要求。雖然發展是好的,但不顧其他肢體過度發展反而變成畸形了;人的身體中最活躍、蓬勃發展不受約束的就是癌細胞了。第三,也要學習像保羅一樣留在神尺度和度量的界限之內,照著神所量給我們有多少,而有行動並行事。若超過了某種界限裏面就沒有平安,甚至主可能會在外面興起環境來限制我們。曾聽過有個弟兄分享他很想對聖徒們說一些話,甚至為此禁食禱告,但一連三次當他要說的時候,氣氛、環境就是不對,讓他甚至沒有機會開口,他就因此知道是主,於是服下來,不再說。

 神給我們那一份,我們要領受、並長出功用來;而且向主禱告尋求,不超過自己的度量。也要聽神藉著弟兄姊妹、或環境對我們說的話。(青少區  莊恩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