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五章16節,對「那看見弟兄犯罪而為弟兄祈求的人」特別的摸着。能這樣作,必是一個住在主裏面,與主是一的人。這位「祈求者」成了神賜生命的靈能將生命賜給他所代求之人的憑藉管道,這就是在神聖生命的交通裏供應生命。
看見了弟兄犯罪,比如今天的青少年被網路、電玩等霸佔轄制,弟兄姊妹在家庭、召會生活中犯了不致於死的罪,這很強的指明是缺少生命。這位祈求者他需要有生命的富餘,纔能供應生命。耶利米書十七章78節:「信靠耶和華,以耶和華為可信靠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樹栽於水旁,沿河邊扎根,炎熱來到並不懼怕,葉子仍必青翠,在乾旱之年毫無罣慮,而且結果不止。」這裏描繪出一幅滿了生命的光景。我們該像樹栽在水旁,在河邊扎根,炎熱葉子仍青翠,乾旱之年仍結果不止。這樣的人祈求,主必聽他一切所求的,賜生命給他所代求的。
「住在主裏面,與主是一」,在創世記廿四章記載以撒的婚姻,在生命讀經裏題到這主要的是啟示神的子民與神是一的實際生活,為着成就神永遠的定旨。亞伯拉罕照着神的觀念生活,他認識神的旨意和心思,他不是惟一與主是一的人,還有最老的僕人、利百加、拉班和彼土利、以撒等,他們都是與神在一裏生活的人。亞伯拉罕照着神的經綸行動,他要老僕人往他本地本族去為以撒找一個妻子,不可娶迦南女子,這是為完成神的經綸。他又憑主囑咐他的僕人,相信主的主宰,他對僕人說:「我行事為人都在祂面前的耶和華,必差遣祂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亨通,你就得以從我本族、我父家給我兒子娶一個妻子。」(創廿四40)感謝主,他真是與神是一,在主的面光中行事為人。
要成為分賜生命者,要有分生命的職事,我們就必須操練學習有生命的富餘,作代求者,過與主是一的生活。(東山區 張羅月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