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十字架是必要的

利未記十四章610節及1418節豫表不潔罪人的痲瘋患者,先是藉血得着潔淨,然後在血的基礎上抹油,就是塗上膏油,而血和膏油是塗在患者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耳表徵我們聽神的話,手表徵我們作神的事,腳表徵我們走神的路。我們要事奉神我們的聆聽、作工和行走都必須用基督救贖的血潔淨並聖別。我們事奉神必須學習聽祂的話、作祂所要求的並照着祂的路而行。但在事奉主的路上,我們的聆聽是很大的難處,我們常常聽了許多消極的事,不該聽的聽了很多,在某種意義上我們對許多事最好是聾子。

 

  我們必須經歷十字架,纔能徹底在神聖的交通裏,在馬太十六章:「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24),十字架不僅是受苦也是殺死,背十字架就是否認己把己置於死地;否認己的人對自己是沒有感覺,這樣我們就絕不會被得罪。

 

  今年初,我工作上換了個部門,其中有一股缺是我最不想去的,沒想到調動結果我竟分配到我最不想配搭的人,也許主管認為我是個新人沒有配過配看看也許不錯。這位是標準「挑惕」的男人,天天嘮嘮叨叨,實在是讓人受不了;多次想要回他幾句,主又讓我把話吞回去。或許主知道我的己很強,藉着他來對付我,而我也漸漸學習順服主所量給我的十字架功課。我們需要經歷十字架,好加深我們對神聖交通的經歷。(員農區  熊鄭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