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靈有三部分的功用,就是良心、交通和直覺。其中「良心」的功用可能是三者中最強、最顯着的。人墮落並被神打發出伊甸園後(創三23),神在祂經綸的安排裏,要人向自己的良心負責。但人沒有照着他的良心生活行動,甚至錯用靈與邪靈調和成了肉體,神的靈就不永遠與人相爭(六2),人就再進一步落到惡行裏(5)。洪水審判以後,神命定人要受人的管治(創九6)。在這點上,人又失敗了。然後,神應許亞伯拉罕,萬國要在他的後裔基督裏得福(創十二3,加三8)。在這應許成就之前,神先把人擺在律法的試驗之下(羅三20,五20)。人在這試驗中,也完全失敗了。這一切失敗,指明人已經從神墮落到良心,就是靈的感覺,再從良心墮落到人治,又從人治墮落到不法;這就是說,人已經墮落到了極點。因此,像保羅那樣,在神面前行事為人都是憑着無虧的良心(徒二三1),乃是極大的回轉,從人的墮落轉向神,特別是靈的良心。保羅說這話,是要在那些控告他是不法和妄為的人面前,表白他自己。他在行傳廿四章十六節辯護時,再次說到他的良心。這表明他那高標準的道德,與猶太宗教徒的假冒為善、並羅馬(外邦)政客的彎曲,成為對比。
人靈的三種功用中,「良心」最是明顯、敏銳,就算現今對不信的世人而言,他們的靈已死(指失去功能),但人還是常感受到良心不安,良心責備。表示人良心的功能雖然微弱,但還存在,必要時仍能題醒人,令人感覺得到。不過有趣的是,整本舊約只有一次講到「良心」,那是亞比該對大衛說的(撒上二五31);而新約卻多次(至少廿八次)題到「良心」(第一、二次就在前述,徒廿三1,廿四16),且多半是對信徒說的,可見「良心」感覺的增強或功用的恢復,必然是新約裏人得救,靈重生的重要結果。因此,新約信徒操練自已,恢復靈裏良心的功用,必定是極關鍵的屬靈功課,也是每位信徒要過正常召會生活所必需的。
良心是人的靈對自己(不是對別人)行為舉止的深刻(按神的標準)反省與仲裁。通常,靈裏感覺平安來稱義或肯定;感覺不平安來定罪或反對(西三15),而這種感覺是在人的善惡、法律、知識、修養、道德、禮教之外。譬如人作一些事,或說一些話,雖然就人客觀的標準而言,是無可指責、無從詬病的,但人可能在自己的良心裏過不去、不平安;也有時作一件事,瞞過所有的人,既無人發現,也無人起疑,但自己卻良心發現,非得承認、對付不可。作信徒更是這樣,尤其在事奉神和對待弟兄姊妹的事上最是明顯。所以保羅說,『我因此操練自己,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徒二四16)彼得同樣也說,『且要帶着溫柔和敬畏,存着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的人,因你們在基督裏的好品行,感到羞愧。』(彼前三16)然而人墮落後,良心跟着也出了問題。—待續(董傳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