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西結書四十四章10~11節,以及15~16節:「當以色列人走迷的時候,有利未人遠離了我,他們走迷離開我,隨從自己的偶像,他們必擔當自己的罪孽。然而他們必在我的聖所當僕役,照管殿門,在殿中供職;必為百姓宰殺燔祭牲和平安祭牲,必站在百姓面前伺候他們。…以色列人走迷離開我的時候,祭司利未人,撒督的子孫,仍看守我的聖所;他們必親近我,事奉我,並且侍立在我面前,將脂油與血獻給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他們必進入我的聖所,就近我的桌前事奉我,守我所吩咐的」,給我們看見,在神的眼光之中,不只有事奉殿的事奉,還有一種更好的事奉,就是事奉主。神今天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人完全屬乎「我」,就是要人在「我」面前事奉「我」;神惟一的目的,並不是許多東西,乃是「我」,而這個「我」乃是神自己。
事奉主,並不是對殿就不管了;事奉主的人也傳福音,拯救罪人,幫助弟兄姊妹進步,但是他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着主,他們完全是因着主的緣故而寶貝人的。如果我們要在至聖所裏事奉主,我們就必須在祂面前多花工夫、多禱告;我們需要親近祂,站在祂面前等候祂的旨意,以蒙拯救脫離妄動的罪。事奉主的人要將脂油與血獻給祂,血是為着神的聖別和公義,脂油是為着神的榮耀。事奉主的人要穿細麻材質的衣服,不可穿羊毛衣服或使身體出汗的衣服,也就是說凡事奉主的人所作的,要在賜生命的靈裏,憑基督的生命工作,不憑人為的努力和肉體勞力工作。
使徒行傳十三章1~2節:「在安提阿當地的召會中,有幾位申言者和教師,就是巴拿巴和稱呼尼結的西面,古利奈人路求,與分封王希律同養的馬念,並掃羅。他們事奉主,禁食的時候,聖靈說,要為我分別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給我們看見,惟獨在事奉主的時候,聖靈纔打發人出去,這乃是新約工作惟一的原則︱聖靈的工作,所以我們應當把事奉主放在先,否則就甚麼都倒亂了。
希伯來書九章3~4節:「第二幔子後,還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有…四面包金的約櫃,櫃裏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啟示我們若要享受隱藏的嗎哪,我們與主之間一切的間隔,都必須除去。當我們事奉主並享受祂作隱藏的嗎哪。發芽的杖則表徵基督這位復活者,該是我們的生命、生活、和我們裏面復活的生命,並且這生命該發芽、開花、並結出熟杏。復活的意思是,一切都是出於神,不是出於我們;只有神能,我們不能;一切都是神作的,不是我們作的。約版,就是律法的版,表徵神聖生命之律,就是神聖生命自發的大能、自動的功用、自有的能力和神聖的性能。這生命的律,神聖的性能,能彀在我們裏面作一切事來完成神的經綸。(謝文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