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之時,甘甜之時!使我離開煩惱之事,來到神的座前發表所有意願,所有需要;當我遇到重壓、憂愁,我靈卻常得着自由,不陷惡者所有佈置,因為有你―禱告之時!」(詩578首)這裏的你是指禱告之時。禱告之時使我抛開一切煩惱、重壓及憂愁,靈裏得着自由,不陷撒旦的計謀,因為有禱告之時。
已過9\10日姊妹成全聚會,姊妹們一同禱讀「敎會禱告的職事」書報。對於禱告使我有新的看見。禱告只是一件事,而禱告的職事不只有禱告,乃是生活中時時刻刻的操練,常常調合,被禱告構成一種習慣,生活全是禱告。
馬太福音十八章十五節:「倘若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間指出他的過錯。他若聽你,你就得着你的弟兄。」此處經節我們需注意乃是被得罪的人要去找得罪的人,且需要在只有兩個人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不給第三者知道,這是愛心的遮護,為要叫他知罪認錯。十六、十七節:「他若不聽,你就另帶 一兩 個人同去,要憑兩個見證人的口,句句都可定準。他若不聽他們,就告訴召會;他若連召會也不聽,就把他當作外邦人(異敎徒)和稅吏(罪人)。」但十九節主又告訴我們:「我又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他們無論求甚麼,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得着成全。」這裏的求甚麼就是指前面題及的得罪的事,而這裏求是指禱告,用以對付那不聽召會的弟兄。所以只要我們同心合意禱告在主面前,天上的父必成全。我們要看見這一個大原則,不只一個弟兄得罪我們,我們要這樣對付,並且千萬的事也都要這樣對付。
十八節,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你們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們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這一節聖經的特點是說,地上的舉動,在天上的舉動之先;不是天上先捆綁,乃是地上先捆綁,不是天上先釋放,乃是地上先釋放。也就是天上的舉動是受地上的舉動支配。一切和神相反的都需要捆綁,一切和神相合的都需要釋放,是地上支配天上。
從幾個舊約裏的例子,來看地上如何支配了天上。一、必需作神要我們做的。例如:摩西在山頂上,他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在天上神要以色列人得勝,但在地上的摩西如果不舉手,以色列人就失敗,如果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是地上支配天上。在這裏,我們看見神工作的原則:神所要作的,人如果不要作,神也不能作。我們不能叫神作祂所不要作的,但我們能攔阻神作祂所要作的。這例子讓我感到錯愕與震驚,在生活中主多少次為我們預備了勝仗,但我們明白嗎?我們的信心彀大嗎?我們白受了多少苦,而主卻在上頭急得很。主說:我不是要你打勝仗嗎?為何你不舉手?
二、必需求問神。以西結書三十六章三十七節說:主耶和華如此說:「我要加增以色列家的人數,多如羊群:他們必為這事向我求問,我要給他們成就。」不認識神的人會說,神要加多少就加多少,誰能阻攔祂呢?但是,我們看見神有一個原則:神有一個旨意,神已經定規好了,但是神不能立刻作,神要等以色列人為這件事向神求問之後,神纔替他們成就。神要地上來支配天上。我們是否凡事向主求問呢?主喜歡我們向祂求問,祂必給我們成就
三、必需要吩咐神。在以賽亞書四十五章十一節:「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就是造就以色列的,如此說:將來的事,你們可以問我:至於我的眾子,並我手的工作,你可以吩咐我。」人怎可以吩咐神呢!認識神的人都知道,在神面前不可說狂妄的話。但是神自己說:「至於我的眾子,並我手的工作,你可以吩咐我。」不是說,神所不作的,我們要勉強祂去作;乃是說,神所要作的,我們可以吩咐祂作。這是我們所站的地位,這是地上支配天上。我們需在神面前要有剛強的禱告,能力的禱告,求神開啓我們的眼睛,看見神在這一個時代裏的工作是怎樣的。神所有的工作都是等地上動了天上纔動,神要地上支配天上。
然而地上支配天上需要有個條件,就是和諧的意志。乃是指人自由的意志和神永遠的旨意合在一起是和諧的。神有神的旨意,人有人的意志,當神造了這樣一個有自由意志的人之後,神的能力就受這一個人的限制了,神就不能光憑着祂所要的去做,神得問人到底要不要,到底肯不肯,人的自由意志可以讓神的權柄通過,也可以攔阻神的權柄通過。神的權柄是受人的限制的,神的意思是要人的自由意志揀選祂。這一種和諧的意志乃是神的榮耀,而這裏所說的人,是指着召會說的,所以今天召會如果趕得上神的旨意,神就不受限制。
求神讓我們看見祂的旨意,與祂配合,求問祂,吩咐祂,並與祂同工,捆綁該捆綁的,釋放該釋放的,是地上支配天上,使神得到最大的榮耀。阿利路亞,讚美主。(國宅區 孫黃玉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