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作為神的話

在神格裏,基督乃是話,話是神的解釋、說明和彰顯;因此,這話就是解釋、說明並彰顯出來的神。話與神不是分開的,話是永遠且自有的,這永遠的話是一位活的人物,就是活神的兒子基督。「生命在祂〔話〕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一4。)生命在作神彰顯的話裏,只有在神的彰顯裏,纔能找着生命,當我們接受話,我們就接受了話裏的生命,話和生命都是神自己。在話裏的生命乃是「人的光」,當我們接受基督這話—神的彰顯,祂就成了我們的生命,這生命就是在我們裏面照耀的光。基督就是生命的光,藉着將神照耀出來,把神聖的生命帶給世人,使人從神而生,成為祂的兒女,好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基督這話作為三一神的解釋,乃是為着神的說話,這話是整個的神。基督不僅用清楚的話述說神,也用祂的所是和所作述說神,祂完全是神的話,是神的說話。作為成為肉體的話,基督是解釋出來的神,是說明、彰顯並啟示出來的神,是給人認識的神。基督作為神的話,乃是生命之話,這話在創世以前,在永遠裏就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這話在時間裏成為肉體,生命就在這話裏面。約壹一章二節的「生命」與一節的「生命之話」是同義辭,二者都指基督神聖的人位;祂在永遠裏與父同在,在時間裏藉着成為肉體顯現出來。基督這生命之話就是永遠的生命本身,為着給我們經歷並享受。

 

在羅馬十章五至八節這段經文裏,「話」與「基督」交互使用,啟示基督乃是話。基督作為話,在祂的成肉體裏,從天降下,將無限的神帶到有限的人裏,使三一神與三部分的人調和,也就是使神性與人性調和,為要成功神的救贖。基督這話在祂死後下到無底坑,陰間,又在祂的復活裏從死人中上來,使藉着相信而接受祂的人被稱義得生命。基督是經過成為肉體並復活的一位;所以,我們可以說祂這話是「經過過程」的基督。在這過程中,祂成就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一切要求,也成就了為使我們能有分於祂所需要的一切。祂是神成為肉體來作人;而作為人,祂藉着復活,變化形像成為賜生命的靈,給我們接受。按保羅的話,這位經過過程的基督乃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

 

復活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是在我們口裏,也在我們心裏的活話。在復活裏,基督是靈也是話—靈給我們摸着,話給我們領會。我們可以接受復活的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也作為活話。羅馬十章五至八節的話實際上就是福音;我們聽見話,就是聽見福音;我們接受這話,就是接受福音和基督自己。(謝文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