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給我們看見,神有一個經綸,一個永遠的計畫,要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我們的人位、和我們的一切。因着我們墮落了,人就為神的公義所定罪。因此,我們需要神的稱義,來消除神的定罪。神的公義是藉着基督的死來稱義我們,神的生命則藉着基督這賜生命的靈,使我們有新生的起頭,神完全的救恩乃是基於祂的公義,完成於祂的生命。基督作約,顧到神的義,是神救恩的根基,然後基督作光,來施行神的救恩,將神的救恩總結在生命裏。因此,基督作約和基督作光加在一起,就等於神完全的救恩。
基督如何作眾民的約。首先,基督乃是蒙耶和華所召,照着神的義,藉着祂救贖的死,用祂的血立了新約,這新約成了新遺命。接著在復活裏,基督成了新遺命一切遺贈的實際,然後,在升天裏,在祂天上的職事裏,祂是中保、施行者,照着神的公義執行新遺命。因此,基督就是新約,新遺命,祂已成了神給祂子民的約,是神確定的憐憫,將神一切所是及神一切所有並將要作的,都給了我們。如今我們不僅有基督作約的保證,更有那靈作憑質,擔保那具體化在基督裏的神,作我們承受的產業。
基督也作外邦人的光。基督是生命的光,照亮每一個人,以點活人,使人得重生。祂也是神聖奇妙的光,開瞎子的眼,拯救神所揀選的人脫離死亡的黑暗、死亡的範圍、撒但的權勢,進入神生命光明的範圍。作神生命的基督使我們有新生的起頭,重生、聖別、更新、變化、模成並榮化我們,在生機上拯救我們,使我們達到完滿的兒子名分,使祂得着完全的彰顯。
基督作耶和華的僕人服事神的子民,乃是作神選民的約和光,叫祂成為神完全的救恩,直到地極。神公理中的義,以及藉神的光而有的生命,乃是神救恩的兩個基本因素。基督作約,藉着祂的死滿足神的公義,好稱義我們,這是神完全救恩的基礎;基督作光,在祂的復活裏分賜生命,這是神完全救恩的完成。神將基督作為光賜給萬民,使祂成為神對所有世人的救恩,這光的生命在我們裏面一直長大,產生我們今天的召會生活,並終極完成於永世裏的新耶路撒冷。至終,神完全的救恩就具體表現在新耶路撒冷裏,是以神的義作基礎,並以神的生命作完成所組成。
神為要使祂所揀選的人得着基督作約和光,祂將靈賜給他們,使他們能享受祂這位是靈的三一神,作他們的產業和生命。因此,我們需要學習,藉着呼求主的名,操練我們的靈,照着我們的靈而活,並住留在我們的靈裏,以接受並享受神完全的救恩。(謝文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