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神新約的經綸,在四個階段裏之包羅萬有的基督(二)在祂釘十字架的階段裏

「祂誠然擔當了我們的憂患,背負了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祂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那知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創,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五三45)這是申言者以賽亞描述基督為釘十字架的救贖主,為我們的過犯(罪)將自己獻上,以完成耶和華永遠的救贖。基督在十字架上受神審判時,神將我們一切的罪孽都放在祂身上,那一刻祂擔當了我們的疾病。基督受死的苦醫治了我們的死亡,使我們得在祂的復活裏活着。我們經歷基督的十字架,並過十字架的生活時,基督復活的生命就成為我們醫治的能力,主就成為我們的醫治者。

 

當神在十字架上審判耶穌時,祂將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基督的死不僅是被人殺害,也不是殉道,乃是神按着祂的律法,親自執行的代替我們的死。這是逾越節的羊羔所豫表釘十字架的基督。祂像羊羔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面前無聲,祂也是這樣不開口。在基督為罪人的代死裏,祂被欺壓,受苦害,基督受假冒為善的猶太首領欺壓,又受不公正的羅馬官長審判;藉着這兩件事,祂被奪去,並被釘十字架。與基督同時代的人,沒有人明白基督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百姓(猶太人)的過犯,受到他們所當受的鞭打。

 

祂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祂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那些釘基督十字架的人,打算將祂與兩個罪犯同埋,就是與惡人同埋,但神在祂的主宰裏,至終使基督葬在財主的墳墓裏。以賽亞五十三章九節的「死」這字在原文為複數,表徵「強烈的死,這死極其疼痛,就像一再的死」。耶和華卻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基督擔當我們罪的總和,作為贖罪祭和贖愆祭的實際,死在十字架上。基督流了寶血,使我們的罪得赦免,這血也是立約的血;我們因着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在此我們能享受神,瞻仰祂的榮美,並接受祂的注入。基督進入死水中,被我們所傷,並為我們的過犯受創,將祂的生命分泌在我們裏面,把我們作成珍珠,為着神永遠彰顯的建造。

 

祂將命傾倒,以至於死,且被算在罪犯之中;惟獨祂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人、神和基督,都參與了基督的釘十字架;人所作的是殺害,殺死,但神乃是施行合法的審判,以基督為合法的代替者將祂殺死,使基督能為罪人完成代替的死。基督自己甘願作這樣的祭且成為那祭,為此將命傾倒。(劉壯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