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案:高新綸與陳純映這對新人於五月22日結婚,聚會在北市三會所舉行。以下是他們的證辭。
交往三個月之後,我們就談完這十個題目。最後一個是談了彼此的缺點,然後我告訴她「欣賞、喜歡和愛」的不同。我說:「欣賞是欣賞一個人的特點,喜歡是喜歡一個人位;就像神,祂很欣賞約伯,因為他很公義,行事正直,而神應該很喜歡大衛,因為他使神心喜悅;但神愛誰呢?神愛世人,不管可愛不可愛,祂都愛,而這個就是丈夫愛妻子的愛,因為只有這樣的愛,才能活出正確的婚姻生活;真正的愛不是感覺,而是給予、是犧牲。所以從第一天起,我就求主充滿我,讓我用這個愛來愛你。」原本我怕她會覺得太突兀,但是當時她只是靜靜地聽然後一直點頭。最後我們一起禱告時,我發現我們禱告的方式變了,以往都是為著對方的需要禱告,那一次卻是為我們的認識的過程感謝主,也為了我們的未來奉獻,禱告完我覺得靈裡很平安,就鼓起勇氣問她:「給你一個選擇喔:你要做我的利百加還是路加?」她問:「這兩個有什麼不一樣嘛?」我說「其實是一樣的,那你願意嫁給我嗎?」她遲疑了三秒鐘,就點頭答應我了。
請她作我的利百加,就是要她作我的安慰和滿足;而路加,就是邀她在我跟隨主的路上,一生作我的同伴。不論在生活和工作上,希望她能作我的配搭。所以,當她答應我時,我真的覺得,我這個人終於完整了!那種喜樂難以形容。(新綸)
交往的過程中每當想到他,我總是告訴主,我最愛你唷!因為愛你所以我也愛他!真的,我覺得神的愛是我們中間最大的連結。當他告訴我,丈夫愛妻子的愛是agape的愛,這是神「愛」世人的愛,這個「愛」是沒有要求,甚至願意為他們死的時候,我真的很感動,我很感謝他沒有要求的愛,一直默默的守護著我!所以交往三個月之後我就認定了,對他的認定是出於對主的認定!主是我們的保證人,我知道我們都愛主,也願意在主的愛裡彼此相愛,這才是不變的!(純映)
從去年十月開始,我們就開始預備成立一個家。過程中,我們最感謝的,就是召會裡所有的弟兄姊妹。若不是你們的鼓勵和支持,我們沒辦法站在這裡。從今天開始,我們這個家也是屬於你們的。我們知道結婚只是開始,求主使我們交往的原則也成為我們家庭生活的原則,凡事讓基督居首位,並為著基督的身體與主同工,一起作主的得勝者,跟隨羔羊的腳蹤,傳揚國度的福音,為著預備新婦以催促祂的回來!願我們這個家,不僅使我們得滿足,更使神得滿足。—全文完(新綸、純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