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是論到神在基督裏生機且大能的救恩,不僅向我們陳明神大能救恩完整且詳細的定義,也提供我們神執行祂大能救恩,並將這救恩應用在墮落罪人身上的路。這兩條路乃是神聖的生命之靈和信徒人的靈。神聖的生命之靈分賜到信徒裏面,成為他們大能的救恩,作他們的生命和一切。信徒人的靈乃是信徒的靈,為神聖的生命之靈所重生並內住,且與神聖的生命之靈調和為一靈;乃是藉著這樣人的靈,神所揀選的人纔得以有分於神大能的救恩,作他們在今世的生活,並在永世裏的定命。
羅馬書到五章前半,只說到罪人得稱義。在稱義之後,有更深、更進一步的事,要藉著基督的生命,而不是藉著祂的死來完成。我們已藉著祂的死與神和好,既已與神和好,就更要在祂的生命裏得救,在這生命中作王,在生命的新樣中生行動,並在靈的新樣裏服事。我們要藉著基督作為賜生命的靈,在生命裏得救。
藉由基督之死的和好已經完成,但藉著祂生命的得救卻正在進行。生命之靈在我們裏面進行一項四重的工作。就消極一面說,在我們裏面的生命之靈釋放我們、拯救我們;但就積極一面說,祂藉著聖別和變化,將我們榮化。首先,生命的靈是釋放的靈,使我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第二,生命的靈是拯救的靈。我們若在生命的靈裏,就會有深的自責,知道在我們的態、動機、思考、愛恨、決斷、脾氣、個性、以及許多其他項目上,我們需要蒙拯救。第三,生命的靈是聖別的靈。被聖別就是經由變化而為神一切的所是浸透。最後,生命的靈是榮化的靈,祂要榮化我們,使三一神在我們整個的三部分人裏得著完滿的團體彰顯。
為著我們的兒子名分,神兒子的靈在我們裏面進行一項五重的工作。神兒子的靈是見證的靈,同我們的靈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神兒子的靈是引導的靈,我們若活在這引導之下,我們的生活行動與行事為人,就要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子。神兒子的靈是代求的靈;在我們裏面有一位總是為我們並為別人禱告。神兒子的靈是模成的靈,正在作工,要將我們模成神長子基督的形像。神兒子的靈是建造的靈。神所有的兒子都是基督的肢體,所有的肢體需要藉著那靈被建造起來,並且配搭在一起。
整個基督徒生活的關鍵點,乃是基督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靈裏;祂作為那靈,將祂自己與我們的靈調和,使這二靈成為一靈。當我們轉向我們的靈,留在靈裏,並照著這靈生活行動,我們就成了神真正的兒子和基督的活肢體,彼此生機的相聯並建造一起,成為基督活的身體彰顯基督,作召會生活裏的實際,以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賴永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