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興分享

我們得著基督,好叫祂能得著我們,如以下各方面:第一,得著基督使我們感到神的同在(是靈的基督),這是基督作生命的第一方面。所以我們只該怕一件事,就是失去我們主的同在。神的同在是無法用言語說明的。在我自己的經歷裏,失去主的同在時,遇到一點事就很容易發脾氣、對許多事不滿、沒有安息,沒有喜樂也沒有滿足。反之,當我享受主話或在聚會裏碰著主之後,裏頭覺得好像充了氣,滿足了,喜樂了,在生活中遇到事情時也容易轉向主。何六2『過兩天祂必使我們活過來,第三天祂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祂面前活著』基督是在第三天復活。復活的基督是賜生命的靈,乃是第三天的實際。感謝主!每當我們接觸這樣一位復活的基督,我們就從兩天的荒涼中,被帶到第三天的復活裏。

第二,得著基督使我們覺得裏面明亮清楚。約一4「生命在祂裏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很奇妙的,尤其是在我們禱讀主話時,我們裏面越禱越明亮,這光在裏面照亮,照亮所不知的隱情,我們認罪、禱告,享受祂在我們裏面細細的,將我們裏面的黑暗一點一點照亮,好像什麼都清楚了,不糊塗了。這就是得著了基督。第三,得著基督使我們覺得裏面有供應,有基督作我們的靈食和靈水。約四10「耶穌回答說,你若知道神的恩賜,和對你說請給我水喝的是誰,你必早求祂,祂也必早給了你活水。」第四,得著基督使我們生命長大,並變化成為祂的形像。林後三18「但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當生命在我們裏面長大時,消極一面,我們會對付罪、對付錯誤,積極一面,我們會察覺自己對神的奉獻是不彀的,還有所保留,需要再奉獻。第五,得著基督使我們有活力並有行動。但十一32下「惟獨認識神的子民,必剛強行事。」你是活的基督徒,或是死的基督徒,端看你有沒有行動。當你看望聖徒、傳揚福音時覺得勉強、無力嗎?你需要得著基督作裏面源源不絕的活力。因為有生命一定會有活動,這是勉強不了的。我們若有這五方面的感覺,就證明了我們得著了基督。

那我們應如何操練在一切的事上得著基督呢?第肆大點:我們要以基督作一切並在一切事上得著祂,就必須學習一直否認己並轉向靈:我們必須「完全」進到我們的靈裏,因為得勝是在靈裏,釘死也是在靈裏,所有屬靈的經歷統統是在靈裏。主作為那靈—基督身體的實際—是在我們的靈裏。一直轉到靈裏,乃是作基督徒的祕訣;跟隨主的路,享受主豐富的路,活在基督身體實際裏的路,並在新約職事裏盡功用的路,就是一直操練拒絕己、喪失魂生命並轉向我們的靈。林後三6「祂使我們彀資格作新約的執事,這些執事不是屬於字句,乃是屬於靈,因為那字句殺死人,那靈卻叫人活。」我們藉著聖靈的能力所作主的工,乃是由靈及靈的工作;這工作是從我們的靈開始,達到別人的靈。如果離了那靈,我們根本不能做主的工。神創造我們有一個靈為了接觸並接受神,有一個魂為了活出並彰顯神;我們魂的被造並不是為了魂本身的享受或愛好,乃是為了要彰顯神。創一26「神說,我們要按著我們的形像,照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裏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爬物。」神創造我們是要我們成為神的代表,也就是祂的彰顯,來管理神創造的一切。而接受神、活出神、彰顯神該是我們的喜樂、消遣和娛樂。路一4647「馬利亞說,我魂尊主為大,我靈曾以神我的救主為樂。」林前十31「所以你們或喫、或喝、或作甚麼事,一切都要為榮耀神而行。」人類第一次的犯罪就是不運用靈,將神擺在一邊,運用魂,照著自己的喜好吃了一些東西…為自己作一些事來滿足他的己。這就是我們必須否認己的緣故。否認己,意思就是棄絕魂的欲望、愛好和選擇。所以要學習在生活裏,作每一件事之前,先回到靈裏。說話時,要發脾氣時…。無論到哪裏,做什麼,都請先回到靈裏,回到靈裏再說。要一直操練這件事…。要切切記得,希伯來書中的三句話:竭力進入安息。坦然無懼來到施恩的寶座前。時常進入至聖所。這三句話都指向一件事,就是回到靈裏。(青少年區  曹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