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撫養學齡的孩子

  除了作母親的,你不要盼望作母親以外的任何人,來教養你自己的孩子,來建造你自己的孩子。

母親撫養學齡的孩子

  在人性一面,關於母親撫養學齡的孩子。我雖然覺得自己經歷有限,但因為弟兄們題出來,我願意與你們敞開交通。一面來說,母親們在召會生活中,愛主,也將自己奉獻給基督與召會;但另一面來說,你身為一個母親,在新加坡這個特別的社會環境撫養孩子長大。這個社會的結構用學業成績和考試決定孩子一生的前途,因此許多人從幼稚園、小學一直補習到大。在這樣的光景下,你可能陷入兩難:我如何能一面顧到孩子教育的需要,一面帶領他們過召會生活?實在說,我不知道;但我願意交通兩件事。

  首先外在一面來說,我們都需要在主所安排的社會,按照當地的政府、文化、甚至系統來生活。你在新加坡生下孩子,他們自然要在這裏受教育。父母對孩子主要的責任,就是顧到他們在道德、教育、性格各面的發展,並帶他們接受基本的救恩。提多書的主題是召會秩序的維持,保羅說到要老年婦人訓練年輕的婦人愛丈夫,愛兒女。(二3~4)這是聖經的話。我的重點不是召會該安排聚會,讓較年長的姊妹訓練年輕姊妹,而是盼望在召會中有一些中年以上的姊妹,她們過召會生活,也經由新加坡的教育制度將孩子撫養長大,因此有許多經歷,能牧養年輕的姊妹。她們不是因著經歷而有許多意見,也不是自以為知道年輕的姊妹該怎麼辦,而是有牧養的靈來成全他們。這並不容易。但若主能這樣引導一些姊妹們來成全,對召會將很有幫助。

  第二,是我親身的經歷。我所要說的並不是養育子女的規條,而是我為已經離世與主同在的妻子作見證:我的妻子將身為母親這件事,視為她對主的職事與事奉。身為母親照顧孩子,沒有朝九晚五打卡上下班,沒有限度,沒有休止。對於我們的三個孩子,妻子與我在主面前非常操練一件事:就是認識神創造他們的特點:觀察他們有甚麼長處,對甚麼有興趣。我們知道,大體來說,社會的系統只要求孩子在特定的年齡該有甚麼表現;他們並不真正關心孩子,只在意學業成績。一個孩子要不就是能讀書,要不就是不能讀書。我們雖然不該抗拒系統,但身為母親,我們有沒有想過,我們的孩子可能不是讀書天才?如果他的資質普通,我們該怎麼辦?但反過來說,若我們的孩子的數學成績平平,卻有音樂的天分、藝術的才能、或是工藝的天賦,我們會有甚麼反應?我願意鼓勵你們,操練在主面前對孩子的天賦有鑒別力,認識他們的喜好、恩賜、興趣。馬太二十五章有個比喻,講到主人按照奴僕各人的才幹,將他連得銀子交給他們。十五節第一註說,各人的才幹,表徵我們天然的才能,由神的創造和我們的學習所構成。

  照着我個人的感覺,我覺得青年人進入大學所學習的,應該符合神創造他們的特點。他們若有特別的能力、才幹、興趣,我建議他們應該照着這樣的特點選擇要學習甚麼。

  回顧我自己年輕的時候,若當時我的父母強迫我學會計,我大概很難生存下去;如果強迫我讀醫學,我雖然覺得自己可以熬過去,但那會違反神對我的呼召;若是讀法學,我覺得那對我很冒險。我知道某些文化有這樣的前提,讓父母可以為孩子作決定。但我不知道若是這樣,到了孩子幾歲的時候,我們才願意讓他們作選擇呢?二十五歲?還是四十五歲?身為父母,我們需要認識自己的限制。

  我們不能決定我們孩子屬靈的前途。不能!只要感謝主,我們沒有生下雙胞胎,一個叫以掃,是神所恨的,(羅九13)一個叫雅各,一生都是你的難處。同樣的,我們也不能決定孩子人生的前途。這是我們在主面前該謹慎的。(R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