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國是神聖生命的範圍。新約把神的生命看作「那生命」,也就是說,惟有神的生命纔真正是生命,並且能算是生命。主耶穌來,是要叫我們得生命,為此祂捨棄祂的魂生命,好將祂裏面的神聖生命釋放出來,並且在祂的復活裏,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神所揀選並救贖的人裏面。
神的國是由神的生命所構成的生機體,作為神施行管制的範圍,在其中祂以祂的生命掌權,並在神聖生命裏彰顯祂自己這神聖的三一。神的國乃是神在基督裏作生命連同其一切活動的總和。而進入神的國惟一的路,乃是接受神作生命並得着神自己;這就是重生。
生命的感覺就是在我們裏面之神聖生命的感覺、知覺。生命感覺的源頭是神聖的 生命、生命的律、聖靈、住在我們裏面的基督、以及在我們裏面運行的神。生命的感覺使我們知道我們是活在天然的生命裏,或活在神聖的生命裏;也使我們知道是活在肉體裏,或活在靈裏。生命的感覺能引導我們,支配我們,管制我們,並指引我們。
信徒藉着信入子,得了神聖的生命,神聖的生命是在子裏面,而子就是生命;並且信徒藉着從重生,就從那靈而生。信徒乃是在與主生機的聯結裏纔有生命,也就是說,他們惟有在基督裏纔有生命。信徒裏面神聖的生命,乃是基督身體的生命,並且是團體的生命,就是基督作身體的生命,在身體裏為信徒所經歷並享受。信徒將經歷並享受神的生命,直到永遠。在神聖的生命中長大,就是神成分的加多,基督身量的增長,以及聖靈地位的開展。並且是人成分的減少,天然生命的破碎,以及魂的各部分被征服。
神的國不僅是神聖生命和神聖管治的範圍,也是神聖種類的範圍,在其中有一切神聖的事物。在約翰三章,神的國指神的種類,多過於指神的掌權。神成為人,進到人的種類裏,而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進到神聖的種類裏。要進入這個神聖的範圍,就是神聖種類的範圍,我們就必須從神而生,有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
在約翰福音裏,我們看見信徒,活在神的國這神聖種類範圍裏的十方面;從祂領受了神的豐滿,領受活水的泉源,喫主也因主活着,信徒住在主的愛裏,信徒有主的喜樂和滿足,信徒活在神的光中,信徒對父的敬拜,信徒住在主的話裏,在主裏互相內住,在主裏彼此相愛。終極完成新耶路撒冷,作神與基督永遠的國。(魏隨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