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祂在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豫定了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弗一3~5)這節經文強調,我們的身分在創世以前就被神定下,目的是要作神的兒子,與祂有親密的生命關係。「我們在這蒙愛者裏面,藉着祂的血,照著神恩典的豐富,得蒙救贖…。」(弗一7)這說明我們被救贖的方式—藉着耶穌基督的寶血,好使我們從律法的咒詛之下被贖回,得以進入神的家。「也在祂裏面信了,就在祂裏面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弗一13)這節經文點出我們信主之後,神用聖靈作印記來印證我們是祂的產業,得着永遠的保障與同在。
從這三節看到了一個救恩的過程:
一、起初的揀選與命定。
二、藉着基督的血救贖我們。
三、使我們得着聖靈為印記。
這顯示出我們在神心中的地位(sonship),是出於祂永遠的計畫(purpose)、透過基督的工作(redemption),並得着聖靈作印記(sealing)。
我們的價值並不是來自世界的認同,而是來自神永遠的揀選、基督的救贖,以及聖靈的印記。我們活在世上不是為了自我追求,而是為着神永遠的計畫。我們也不是要成為屬靈大漢,而是要在基督裏、在愛裏把自己建造起來。阿們。(東山區 蔡佳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