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腓立比書說,應當一無罣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帶著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告訴神」這句話,這裏直譯是給神知道。「給」,原文常譯為「與…同在」,(約一1,可九19,林後五8,約壹一2)表示向前的動作,有活的聯合並交往之意,含示交通。因此,告訴神的意義,乃是在與神的交通中。
我們應當在這樣的交通裏,在這樣的聯合並交往裏,將我們所要的告訴神。這需要我們禱告接觸神。我們向神的禱告,其中必須有敬拜和交通的成分,也必須有為著特殊需要的祈求。即使我們沒有特殊的需要,我們每天仍需要一段禱告的時間,以敬拜主,並與祂有交通。我們在禱告中敬拜主,並與祂有交通,就享受與祂的來往,並實行與祂生機的聯合。(腓立比書生命讀經第二十七篇)
神並不保證我們每天遇到的都是好事,一路順遂,但我們有一個祕訣,就是把我們遇到的每件事給神知道。當我們在與神的交通中,自然而然,不知不覺的,神那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就灌輸到我們裏面。雖然外在環境沒有改變,但神作我們的平安,我們就得享平安、自由,拋開重壓、憂愁!
你可以這樣禱告:「主耶穌,感謝你,你不要我自己擔當任何的重擔,你乃是要我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把一切使我罣慮的事都放在你那裏,讓你來替我擔當。主耶穌,這是何等的福音!我能一無罣慮,不是因為我自己剛強,而是因為我有神作我的出路。主阿,叫我作一個交託的人,天天都在禱告中把我心中的事交託給你,並經歷你那超越人所能理解的平安,保衛我的心懷意念。(水深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