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啟示錄一章五節,基督是神的見證人,是神的見證和彰顯;召會是基督的見證和彰顯。啓示錄陳明啓示出來的基督,和作見證的召會,就是耶穌的見證。整本啟示錄是用豫言及表號的方式講基督的啟示與耶穌的見證。耶穌的見證乃是七個金燈臺,性質是金的(神聖的),照耀在黑暗裏,並且彼此相同。金燈臺象徵三一神;父是本質,子是具體化身,靈則完滿的實化並彰顯爲眾召會,而眾召會乃是耶穌的見證。我們要經歷金燈臺作耶穌的見證,就必須不斷呼求主耶穌的名,而被耶穌的靈充滿,身上帶着耶穌的烙印,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裏一同有分。錘打金子形成燈臺的座,表徵信徒有分於基督的受苦;我們環境中所發生的每一件事,都是爲要產生錘打成的燈臺。我們若立志認識神,就是將自己服在那靈內裏的運行和外在的環境之下,這樣任何境遇都能成爲認識神的機會。
金燈臺的照耀,要叫人看見行走在燈臺中間之人子,卽榮耀之基督的異象;我們認識主是在眾召會中間活到永永遠遠的那一位,纔能在靈中不斷的感覺主確實的同在;祂是長遠活着,爲我們代求。光照在於神的憐憫,祂的面光就是我們的光,祂的顯現就是我們的看見,祂的同在就是我們的得着。我們要蒙光照,第一就必須要接受主的光照,立定心意單單愛慕、尋求主。第二要向主敞開自己,心歸向主。第三把自己停下來;就是把我們的眼光、看法、感覺、感想、意見等等,都停下來。第四不反駁那在我們裏面說話之聖靈所帶來的光。第五要不斷的活在光中。
耶穌的見證乃是在殿裏事奉神的大批羣眾,就是全體蒙神救贖的人,他們被提到諸天之上,享受神的看顧和羔羊的牧養,得着諸天界裏並基督裏一切屬靈的福分。因為他們是用羔羊的血所買來的,從大患難中出來,作召會的構成分子,他們手拿棕樹枝勝過所受的患難。我們今天在時間裏的事奉,是爲着永世裏的事奉作準備的;神在時間裏惟一的目標,就是要把祂自己一天過一天的分賜到我們裏面;在我們身上,神進來了,神再出去,我們纔有事奉。在啟示錄七章十六至十七節上,所論及的屬靈福分,我們今天就能享受的。第一、必不再飢、不再渴。第二、烈日和炎熱,必不傷害我們。第三、羔羊必牧養我們,領我們到生命水的泉。第四、神必從我們眼中擦去一切的眼淚;因着羔羊要用生命水供應我們,使我們滿足,淚水就被擦去了。感謝神,傷心的時日和事實不會久;世界快要過去,我們蒙祝福來喝湧流的三一神,直到我們成爲永遠生命的總和,就是新耶路撒冷。(閻瑞麟)